
搬完東西後還被要求把垃圾抬去扔掉,搬運公司老闆拒絕顧客要求,顧客為此不滿而隨手拿起窗簾杆挑釁,雙方過後大打出手。在場的搬運工企圖勸架不果,後來他看見老闆鎖喉制伏顧客,他伺機上前「補」上幾拳,如今遭受牢獄之災。
被告郭西爾維斯特(28歲)案發時是一名搬運工,他前天(10月11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罪的控狀後,被判坐牢10周。根據案情,傷者是47歲的男顧客,他在今年4月30日早上9時向搬運公司老闆洪基軒(30歲)和被告委託搬運工作,從兩個地點搬運物品到目的地。
老闆在搬運的過程中,提醒傷者要把一大疊書綁緊以方便搬運,結果引起傷者不滿。傷者後來指示老闆幫忙丟棄兩箱垃圾和兩套用過的窗簾杆,老闆回應指他的工作範圍不包括丟垃圾,結果令傷者更不滿,頓時怒指老闆無禮。
老闆也不甘示弱回嗆「如果我拒絕幫忙丟垃圾,你會怎樣做?」,傷者於是拿起窗簾杆對著老闆挑釁,而老闆也拿起另一窗簾杆試圖攻擊對方。
老闆後來丟下窗簾杆,一個箭步衝上前用手臂朝傷者鎖喉,另一個手則拳如雨下狂打傷者的臉部和頭部。
被告這時走進單位發現兩人扭打在一起,趕緊上前試圖拉開雙方,但不成功。被告於是改變主意,把傷者當成「沙包」上前補了幾拳。
顧客被打傷後仍情緒激動,頻頻做出挑釁手勢逼近兩人,搬運工為拉開雙方距離,將木推車推向顧客,結果把對方的腳砸到骨折。案情顯示,被告和老闆連番暴打傷者時,一名女子見狀朝三人大喊,老闆才鬆開手,讓傷者脫身。
傷者後來到醫院看診,左腳和臉頰骨都有骨折,前後住院八天,花了120元醫藥費。
搬運公司老闆洪機軒也被控上庭,他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14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