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0歲父和8歲女同騎電動踏板車,過馬路時遭轎車撞傷,父事發後求職方面遇到困難,入稟法庭向七旬肇禍司機索賠。
根據法庭文件,車禍發生於2019年5月27日晚上9時左右。當年74歲的肇禍司機梁福彬正沿著楊厝港附近的日樂通道(Gerald
Drive)行駛,到了交界處等綠燈亮起,右轉進楊厝港路時,撞上正同騎電動踏板車過馬路的父女,沙瑪(40歲)和庫琥(8歲)。
兩人被撞倒後送往不同醫院治療,梁福彬事後被控上庭。受害父女後來入稟法庭,向梁福彬索賠。

梁福彬駕駛的轎車撞上騎著電動踏板車的父女,導致兩人受傷。
根據他們的索賠狀,女兒傷勢較輕,僅是左肩膀和左胳膊肘擦傷,右膝蓋和腳扭傷。父親則是左小腿骨折,右小腿出現畸形腫塊,右胸腔、臀部、背部挫傷,左腳踝扭傷。
父親沙瑪是名科技人員,目前還在接受治療,求職方面遇到困難。
他指梁福彬開車超速、沒注意路況、粗心駕駛等,導致他受傷,蒙受損失。
女兒庫琥的案件早前在國家法院審理結束,父親的案件則原定本周一開審,但訴辯雙方臨開庭前有意和解,周二談妥和解條件,具體數額保密。高庭審理的索賠案從25萬元起跳。
Clifford Law律所的薇薇恩(Viviene Sandhu)和哈里斯(Hariz Tahir)代表父親沙瑪。沙瑪通過律師受訪說,肇禍司機的魯莽對他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傷害,案件拖了多年更是讓他備受折磨,所幸有律師一路的陪伴和建議,讓他十分感謝。(人名譯音)
肇禍司機被判監5天,吊銷執照18個月。
據之前報道,梁福彬的律師代他求情時指,他當時一時專注力不集中才會大力踩了油門,他也承認疏忽。
74歲的梁福彬年事已高,任職公務員五年就進入護理業,之後成為護理經理,一生致力於照顧傷病人士。他當時在和兩名醫生朋友見面後出事,事後也致電讓他們趕下來協助。
梁福彬對幼小受害人過意不去,也已寫信道歉。他也主動放棄駕駛執照,不想繼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