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稱贏了近百萬元卜基卻不還錢,大叔找朋友以幾十萬元的酬勞「買兇追債」,朋友找了私會黨老大,請來兩個小混混,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卜基打得鼻青臉腫。大叔最終錢沒追回,昨天卻被判坐牢八個月及罰款1萬元(約3萬令吉)。
被告劉英博(譯音,61歲)堅持一切都是朋友慫恿策劃,最終不滿刑罰提出了上訴。
日前報道,被告面對一項教唆他人蓄意傷人以及四項觸犯遠程賭博法令的罪名。他昨天承認其中三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劉英博不滿刑罰提出了上訴。(檔案照)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5年初認識陳姓卜基。兩人在2018年4月發生爭執後斷絕來往,被告聲稱贏了超過98萬元(約294萬令吉),但對方遲遲不肯交出來。
被告在2019年6月某天向朋友許子鵬(譯音,67歲)訴苦,許子鵬建議他找人教訓卜基,說他「認識人」,但追回的錢要分一份給他。
被告答應分給朋友40%後,兩人在去年1月開始籌劃。許子鵬找來私會黨老大胡欣(46歲)幫忙,但是胡欣有案在身,因此找了兩個小打手,還請了一名私人救護車司機負責接送。
去年2月24日下午4時29分左右,兩名小打手戴著機車頭盔,在後港咖啡店動手,對著陳姓卜基的臉一陣拳打腳踢,過後乘救護車逃離。被告事後將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當做勞務費交給胡欣,分給打手和司機。
陳姓卜基被打得鼻青臉腫,鼻樑被打斷,入院治療。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犯案,但是卻這起襲擊案的「金主」,用重金聘請了私會黨員出手,而且還參與了部分的策劃,不能將所有責任推在朋友及打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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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不佩戴助眠器材睡覺會「突然暴斃」,被告認為監獄不能按照醫生要求讓他在白天打瞌睡也能戴器材,因此不想坐牢。法官指監獄能夠為他做出妥善的安排,沒必要「法外開恩」。
律師表示,醫生指被告患有疾病,晚上必須佩戴助眠器材睡覺,否則會有「突然暴斃」的風險,因此建議只判罰款,不用坐牢。
律師也說,監獄裡囚犯沒事做一般就會打瞌睡,但監獄不可能讓他全天掛著器材。
主控官反駁說,被告的病情不罕見,監獄處理過相同病情的囚犯,只要讓他呆在醫療中心就能夠掛著助眠器材睡覺。
法官下判時指出,監獄署的首席醫生已經確認當局有能力處理被告的病情,並且能夠為他做出妥善的安排,法庭沒有任何理由為他「法外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