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停滯貨車導致兩死15傷 羅厘司機監禁12個月

兩名客工Sugunan Sudheeshmon (右上)和Tofazzal Hossain(右下)身亡。(圖:TODAY)
羅厘司機在快速公路上切換車道時沒有留意到停在路肩的卡車,閃避不及撞上,導致兩名客工死亡以及另外15人受傷。
37歲的Vellaichami Prabu承認一項疏忽駕駛的控狀,另外兩項控狀也在量刑時納入考量。他前天(28日)被判坐牢12個月。
TODAY報道,案發時在建築公司Bright Asia Construction擔任工地主管兼司機的印度籍被告去年4月20日早上5點45分左右到公司載17名同事。
他原本在泛島快速公路的第四條車道上行駛,接近惹蘭巴哈出口,他切換到第五條車道,準備轉入惹蘭巴哈,但他沒有留意到停在路肩的一輛垃圾回收卡車。這輛卡車因爆胎而停在路肩,也亮起了警示燈。
當被告看到這輛卡車時,羅厘距離卡車只有兩個羅厘車身的距離,而且由於路肩相對狹窄,卡車占據了部分車道,被告閃避不及,撞了上去。
坐在羅厘後方的28歲客工Sugunan Sudheeshmon和33歲客工Tofazzal Hossain不幸喪命。
羅厘上的另外15名乘客也受傷,其中八人骨折。
黃廷方綜合醫院的一份報告提到,救護人員花了約半小時才將其中一名死者救出,為他進行心肺復甦。但是,他最終心臟驟停死亡,當時兩隻耳朵都在流血,顱骨也有骨折。
另一名死者被救出後立即被送往國立大學醫院但治療無效,髖部骨折和腦損傷等多處受傷的他也宣告不治。
主控官Jason Chua表示,事發當天路況良好,天氣晴朗,要求判處被告10至15個月的監禁。
被告的辯護律師Edmund Nathan則說,被告並沒有高速駕駛,而是在限速內開車。此外,垃圾回收卡車體積太大,突出到第五車道,要求法官判處被告不超過五個月監禁。
但主控官反駁,垃圾回收卡車當時打開了警示燈,對被告而言應該很明顯。
地方法官Salina Ishak最後判處被告12個月監禁,同時取消各級駕照和駕駛資格八年。
疏忽駕駛導致死亡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最高1萬元、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