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美國時間20日),
於美國紐約舉行的
第73屆聯合國大會,
已通過決議,
採納聯合國國際和解協議的公約,
並以新加坡命名。

這是聯合國框架第一個以新加坡命名的公約
《新加坡調解公約》
(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

大會也決定,
簽署儀式明年8月在新加坡舉行。
公約起到的作用
簽約國能更有效執行商業和解協議,
為跨境的商業糾紛提供一個和解與執行和解的機制,
為跨境企業的發展加強信心。

在全球化的今天,
進一步剷除了跨境企業經常碰到的障礙:
因糾紛而鬧上仲裁庭。
在提升到仲裁之前,
給糾紛各造一個和解的機會,
有助於推進全球化的進度。
大白話就是當一個公正客觀的「和事佬」。
為什麼是新加坡?
這是新加坡迎來的又一項國際榮譽。
國際社會一致支持新加坡作為簽約東道國,
是承認新加坡在調解國際商業糾紛方面的能力和公信力。

新加坡在國內強調司法公正和法治效率,
這是小國之所以受到國際社會看重的因素;
在國際上則強調國際法的精神,
這是小國之所以賴以生存的基礎。
新加坡有條件扮演好「東道國」的角色。
在這之前,
另一份以新加坡命名的是
2006年的「新加坡商標法條約」,
該條約是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框架下達成。
部長談公約
律政部長尚穆根表示,
「公約以我國命名
進一步鞏固了我國
在調解國際爭端方面的地位。」

「我國是仲裁領域數一數二的國家,
2015年設立的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簡稱SICC)
也能處理國際層面的訴訟。」
新加坡將如何做?
新加坡擁有受國際認可和尊重的頂級法庭,
提供優質的仲裁服務,
現在又有了調解方面的成品。
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和
《新加坡公約》
兩者結合了仲裁和化解糾紛的雙重功能,
尚穆根稱之為「全套服務」,
跨境企業只要碰到任何商業糾紛,
就會想到新加坡。

公約是時代的產物
放眼全球,
中國的「一帶一路」策略
帶動了本區域的基礎建設合作項目,
促進了本區域的發展勢頭,
但是有些國家的政府以及企業的跨境合作經驗與能力跟不上,
難免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糾紛。
新加坡作為一個中立國,
糾紛各造來這裡尋求和解,
可避免糾紛升級。
所以,
《新加坡公約》是因應時代發展的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