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後痛打妻子 本地男子判監38個月打8鞭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37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同妻子爭吵後,痛打妻子,導致她身體多處受傷,結果被判38個月監禁和8下鞭刑。
案情顯示,被告和妻子2020年11月8日大吵後,妻子對丈夫爆粗口和打了他一巴掌。被告於是對妻子拳打腳踢,妻子躲進廁所後,被告不但砸壞廁所門,還用武士刀套和塑料凳子猛敲妻子的頭。一名目擊者報警後,受害人到醫院求醫,她的頭皮被割傷,臉部、身體、手臂和大腿全是瘀傷,臉部、肋骨和右手也出現骨折。
幾個月後,被告和妻子在車上爭吵,事發時,三歲的兒子就坐在后座,被告把車子停在路邊後,恫言殺死妻子,並痛打妻子頭部。受害人過後跑到附近的公園,請求路人幫她報警。
被告對四項控狀,包括蓄意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認罪。法官在下判時,也把另外三項類似控狀一併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