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繼一系列交通事故造成11人重傷後,九名司機將於3月25日被正式起訴。這些事故從2024年4月持續至2026年1月,涉事司機包括八名年齡在25至74歲之間的男性,以及一名71歲的女性。
據新加坡警察部隊(SPF)3月24日發布的報告,多數事故源於基本駕駛失誤——包括 unsafe lane changes(unsafe lane changes)、未觀察對向車流、以及不當轉彎。這些司機普遍存在對空間、時機和視野的誤判,而摩托車與騎行者往往成為最脆弱的受害者。
今年1月15日,一名31歲司機在武吉知馬快速路(BKE)變道時,與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騎手嚴重割傷並腳踝脫臼。
2025年3月4日,上湯森路,一名25歲司機變道時撞上摩托車,造成騎手肋骨骨折。
轉彎失誤尤為突出:2025年6月15日,Fernvale Link上,一名51歲司機右轉時撞上騎行者,導致脊椎骨折——這是本案中最嚴重的傷情之一。
同年8月4日,西姆斯大道,71歲司機左轉時再次撞上騎行者,造成手腕骨折。
2025年6月4日,義順大道6巷,一名55歲司機駛出公寓時,撞上載有兩人的摩托車,騎手輕傷,后座乘客腳部骨折。
2024年11月5日,圖亞斯克雷森特T型路口,66歲計程車司機未觀察對向車流便右轉,撞上載有兩人的摩托車。騎手頭部受傷、手腕骨折、開放性傷口;后座乘客更遭遇多處脊椎骨折、腦出血和拇指骨折。

新加坡警察部隊:與摩托車相撞的計程車,造成騎手與后座乘客重傷

新加坡警察部隊:受害者所騎的摩托車
2025年4月4日,盛港西大道,74歲司機在右轉前違規跨越雙白線,撞上摩托車,導致騎手前臂骨折。

新加坡警察部隊:違規跨越雙白線後右轉、撞上摩托車的車輛

新加坡警察部隊:前臂骨折的受害者摩托車
重型車輛亦難逃其責。2025年4月19日,60歲拖車司機在Jalan Buroh撞上摩托車,騎手腳趾骨折、多處瘀傷。
最慘烈的事故發生在2024年4月9日的Lornie Highway:一名39歲貨車司機撞上一輛靜止的轎車——當時車主正下車打開後備箱示意故障,瞬間被撞飛,造成頭骨、面部、脊椎、肋骨和腳部多處骨折,並伴隨腦部與腎臟嚴重損傷,其中一側腎臟已無法修復。

新加坡警察部隊:受害者車輛,正打開後備箱時遭貨車猛烈撞擊

新加坡警察部隊:撞上靜止轎車的重型貨車
本次九起事故的受害者包括兩名騎行者、六名摩托車騎手、兩名后座乘客及一名車外司機。
所有九名司機均依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5條被起訴。若涉及重傷,處罰包括最高5000新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屢犯者罰款可高達1萬新元,監禁最長四年,甚至可能被吊銷所有車型駕照。
對於輕傷案件,處罰為最高2500新元罰款或12個月監禁,屢犯者同樣面臨更重懲處。
交通警察強調:疏忽駕駛絕非小事,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警覺,尤其在轉彎、變道等日常操作中。這些案例揭示了新加坡道路安全的核心隱患——除超速外,判斷失誤、疏於觀察、倉促轉向、錯誤預判,正不斷釀成嚴重事故。
摩托車與騎行者始終是最脆弱的群體。一旦司機忽視他們的存在,後果往往致命。
執法態度堅決:道路安全,取決於日常的紀律。一旦紀律鬆懈,代價可能就是永久的傷痛,甚至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