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轉機時錯過班機,遷怒於機場職員頻頻爆粗,還被指推警員。(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子從澳洲飛往新加坡轉機時,得知航班已起飛後暴怒,對機場職員和警員爆粗口,甚至推了警員一把。但他否認推警,稱只是把手放在警員胸口。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澳洲的塔比卡(Tabikha Roy,64歲)被控7項控狀,包括一項使用刑事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以及6項牴觸妨礙騷擾法令的罪行。
他不認罪, 經審訊後,法官判他其中4項罪名成立,控方隨之向法官申請判他其餘3項控狀無事省釋。
這起事件於去年10月5日下午4時40分,在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的轉機處發生。
庭上揭露,被告當時從澳洲要飛往沙烏地阿拉伯,並在新加坡轉機。當他在轉機處被告知航班已經起飛後,失控對機場職員爆粗口。
被告被指眾目睽睽下對機場職員指指點點,狂飆髒話,後者只好報警處理。當警員抵達後,被告沒有收斂,也向兩名警員爆粗。
當他被告知爆粗口會觸犯法律後,他被指動手推了其中一名警員。
雖然被告承認爆粗口, 但他否認自己推警員,稱他只是把手放在警員的胸口。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根據監控器畫面,可見被告用右手推警員,導致後者往後退了幾步。
經審訊後 被判坐牢50天
被告求情指自己沒有理由撒謊,稱「我只是想登機」。
法官指被告承認自己爆粗口,證據也指向被告動手推了警察,判他罪名成立。
當法官問被告有什麼求情的話要說,被告卻理直氣壯地說自己該說的都說了,沒有撒謊的理由,指是機場職員的反應激怒他。
他說:「我只是想登機,現在卻在這裡待了88天。」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因情緒湧上而暴怒,短時間發生了一連串事件。被告也曾表示自己不後悔當時爆粗口。法官最終判他坐牢50天。
挑釁警員「銬我啊!」
被告稱警察沒有好好逮捕他,控方指被告沒有合理的動手理由。
控方指,根據監控器畫面,在被告動手推警員之前,已一再挑釁警察。
被告一開始被告知觸犯法律後,他挑釁警員逮捕他,重複地說「銬我啊!」
當警員警告他時,被告一再回嘴;警員說「你繼續,我不會對你做什麼」,被告卻回嘴說「我就是要你做」,還把頭湊近警員面前。
控方指,被告在沒被激怒的情況下,一再暴怒,在眾目睽睽下辱罵機場職員。
控方指證據明顯可見,被告不滿錯過班機,對機場職員爆粗口,警察抵達後還繼續撒氣,不配合警方,甚至動手推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