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發商及負責人非法進口並處理遭扣押貨物,被罰款5萬8000新元。
(新加坡訊)一家海鮮批發公司因擁有非法進口的肉類產品,並且未經授權處理被扣押的肉類和魚類而觸犯法令,該公司和負責人共被法庭罰款5萬8000新元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食品局的文告指出,有關公司擁有非法進口的肉類產品,並且未經授權處理被扣押的肉類和魚類而觸犯法令,被法庭罰款2萬9000新元。
文告說,去年4月,食品局人員到該公司的一個冷藏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有超過5100公斤準備售賣的各類食品。這些產品是在沒有有效進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中國非法進口的。
另外,食品局人員去年10月對公司進口的一批大閘蟹進行了檢查和取樣,並扣押這批貨物等待化驗結果,並指示進口商不要擅自更改或放行這批貨物。然而,公司在化驗結果公布前,未經批准及授權,將部分貨品脫手。
該公司董事王利民(譯自Wang Li min)和孔家慶(譯自Koon Kay Kheng)因未能制止公司的違法行為,分別被罰款2萬5000新元和4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