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個月的勸導期後,國家環境局從4月1日起,在擴大範圍的烏節路禁菸區開始執行執法行動,對違規者予以罰款。

來源:聯合早報
1. 涵蓋靠近111索美塞的索美塞地鐵站出口一帶
今年2月,當局調整了烏節路禁菸區的範圍,包括靠近111索美塞地鐵站出口一帶。
為配合這一調整,環境局自2月1日至3月31日採取了勸導措施,對於在新劃定的禁菸區內吸菸的公眾,將給予口頭警告;
但如果吸菸者不聽警告,並多次違規,可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從4月1日起,當局正式實施執法行動。

來源:聯合早報
2. 大部分吸菸者都自覺地在特定吸菸區黃線內吸菸。
經過兩個月的宣傳教育後,大部分吸菸者已經熟悉了相關規定,並都自覺地在指定的吸菸區域內吸菸。
值得一提的是,在下午2時15分左右,一名吸菸者因未進入吸菸區域就開始吸菸,隨後被巡查的執法人員開具了罰單。

環境局在靠近索美塞滑板公園的索美塞地鐵站出口外新設的特定吸菸區,煙客只能在劃定的黃格內吸菸。
來源:聯合日報
受到罰單的21歲的大澤勇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是從日本來新加坡探望家人的,因此對這一地區和相關法規並不是很熟悉。對於初次違規被罰款200元,他認為可以接受,也把這看作是一次寶貴的教訓。
此外,他也提到,索美塞地鐵站外設立的特定吸菸區域並不大,「但我認為設置吸菸區是很好的,可以保護更多人的健康,我以後也會謹慎遵守相關規定。」
3. "禁菸區新規:環境局施行罰款政策"
環境局發言人對《聯合早報》的詢問做出回應,表示在勸導期間,當局總共發出了約2100次口頭警告。發言人還強調,自4月1日起,在禁菸區內吸菸,或者持有已點燃的香菸者將會被處以200元的罰款。
4. 電子菸的規定和處罰
目前,根據菸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擁有、吸食或購買電子菸最高可處以2000元的罰款。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指出,在社區里,衛科局也與國家環境局和國家公園局攜手,加強對在公共場所擁有並吸食電子菸的執法力度。

來源:聯合早報
進口、分銷、銷售或許諾銷售電子菸及其組件也屬於犯罪行為。初犯者可判罰款最多1萬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可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所有違禁菸草物品也將被扣押並沒收。
參考資料:
1. 環境局調整烏節路禁菸範圍 索美塞地鐵站外設特定吸菸區,聯合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