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綜合電)新加坡一名男子在巴剎外看見一名女子後被對方吸引,竟色心大起,尾隨女子進電梯後非禮她,過程中還告訴受害者「感覺真好」!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24歲的莫哈末法旦周四在法庭上承認犯下非禮罪,法官定下個月16日判刑。
根據法庭資料,今年2月1日下午,被告在位於實龍崗的一座濕巴剎溜達時,被36歲的受害者頭上美麗的鯊魚夾、高貴的藍白拖吸引住,感覺可以發生什麼。被告於是跟著女子回到組屋樓下,並和女子一起等電梯。

當電梯抵達、兩人一起進入電梯後,男子露出真面目,抓住受害者的手臂並把她壓在電梯牆上,然後企圖強吻她的臉頰和頸項,甚至嘗試拉下受害者的褲子。幸好受害者緊緊拉著褲子,被告才無法得逞。
過程中,被告還觸摸受害者的胸部,並說「感覺真好」。
當受害者試圖推開被告時,被告警告說:「別喊,否則我會殺了你,我有刀。」但事實上,被告當時並沒有帶著刀。
直到電梯在五樓停下,受害者試圖跑出電梯,並高聲呼救,被告才鬆手。
事發後,受害者的丈夫報警,被告在同一天被警方逮捕。
檢察官說,被告是有預謀幹案,不僅尾隨受害者回家,還選在電梯內這種封閉空間下手,因此要求法庭判處被告四到五年監禁,以及六下鞭刑。
根據新加坡法律,如果非法限制他人行為的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對的最高刑罰是坐牢十年外加鞭刑。
文:8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