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詹國團。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中國富商利用兩名新加坡男女代買3棟總值600多萬新元的有地住宅,昨日俯首認罪。
被告詹國團(59歲)來自中國,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一項牴觸刑事訴訟法令和3項牴觸住宅房地產法令。
被告周二(4月16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罪名,餘項則交由法官本月18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新加坡持有兩家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他的商業計劃是在新加坡購買有地房產,拆除房屋後改建公寓出售。
由於被告常出國,便把購買房產計劃交由職員陳輝明執行。陳輝明後來協助被告購買新加坡東岸路的3棟有地住宅,分別以155萬新元、230萬新元和240萬新元購入。
庭上透露,2007年,陳輝明以他和公司Hwampoa的名義,幫被告購買兩棟住宅,並指示新加坡女子關懷梅以她的名義幫被告買進另一棟。
由於被告不是新加坡籍,因此不能在新加坡購買有地住宅,陳輝明和關懷梅因此代被告購買。3棟有地住宅的受益人都是被告,購屋資金也由他支付。
控方指出,涉及的房產價格高昂,被告的罪行也可能導致房地產價格被抬高,嚴重影響新加坡人的利益。此外,被告在保釋期間棄保潛逃,因此促請法官對被告判予5萬新元罰款,以起到阻遏作用。
據報道,被告於2017年面控後向法庭申請在保釋期間離開新加坡前往印尼,獲得法庭批准。不料,他離開印尼後擅自去了中國就沒有返回新加坡,直到2024年3月1日回新加坡時才被逮捕。
涉案的陳輝明早前否認有罪,受審後罪成,被判入獄2年3個月3周,以及罰款3000新元。關愛梅則在認罪後被判罰5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