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目睹父親遭到另一名老人的襲擊後,立即衝上前去救援,並將襲擊者推倒在地。
這名78歲的老人摔倒後頭部著地,幾天後在醫院不幸去世。
37歲的吉米·亞霍克隆(Jimmy Yar Hock Long)於周四(8月27日)被判處九個月監禁。
他承認了一項故意造成傷害導致嚴重後果的罪名。
案件詳情
法庭獲悉,亞先生的父親亞姆切(Mr Yar Mui Cheoh)與死者吳金安(Mr Goh Kim Ann)此前就有過衝突記錄,兩人住在同一個區域。
警方曾在2024年8月向兩人發出過警告。亞先生的父親因與吳先生鬥毆收到一次警告,而吳先生則因傷害亞先生父親的行為收到了兩次警告。
去年5月25日上午8時45分左右,亞先生正與父親及其他家人在 Upper Serangoon Road 和 Wolskel Road 的交叉路口過馬路。
此時,吳先生從背後靠近亞先生的父親,並開始用雨傘敲擊其頭部。
看到這一幕,亞先生迅速沖向吳先生,將其抓住並推向人行道。
這名老人頭部撞擊地面後停止了活動。他被送往醫院時已出現顱骨骨折,住院幾天後出現了全身性癲癇發作。
儘管經過醫療干預,他仍處於昏迷狀態,並於2025年5月27日被宣布死亡。屍檢結果顯示,死因是頭部受傷。
檢方請求判處10至12個月監禁,理由是死者比當時36歲的亞先生體型更小且更虛弱。
副檢察官蒂莫西烏斯·科(Timotheus Koh)在承認吳先生在事件中負有責任的同時表示,判決仍應體現出亞先生的行為導致了死亡結果。
來自 Invictus Law 的辯護律師約瑟夫斯·坦(Josephus Tan)、科里·王(Cory Wong)和德夫林·莫永(Devlin Mohyong)則請求判處不超過八個月監禁,並指出對方是對其客戶的父親發起了無端襲擊。
莫永律師表示,亞先生在推搡時確實意圖或知道可能會給吳先生造成傷害,但致命的頭部損傷是在吳先生摔倒並撞擊人行道時發生的。
他指出,吳先生並非毫無還手之力,而是從背後襲擊了亞先生年逾七旬的父親,並用雨傘敲擊其頭部。
「亞先生是因為父親突然遭到襲擊,出於對年邁父親安全的擔憂,才自發地介入其中,」莫永律師說道。
對於故意造成傷害導致嚴重後果的行為,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