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7日訊)小學男教師涉嫌在兩天內三次非禮男學生。被告不認罪,案件於24日開審。
被告是一名35歲男子,受害人則是一名12歲男學生。被告案發時在一所小學教書,也是受害人的級任老師。
被告一共面對非禮控狀、蓄意傷人和給未滿21歲者傳播猥褻影片等五項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2017年6月15日和16日期間,輕拍學生的下體、伸手進入學生的褲子非禮他,以及試圖用手撫摸學生的下體。
另兩項控狀則指他抓學生的手腕,掌摑他的臉,以及給他看播猥褻影片。被告不承認三項非禮控狀,其餘的控狀暫時閣下,日後審理。
案件昨天開審,受害者今早在清堂的情況下供證。控方料傳召九名證人出庭供證,包括法醫人員、受害學生和學生的母親。
被告目前以1萬5000新元(約4萬5793令吉)保釋在外。若非禮未成年者罪名成立,被告可坐牢長達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教育部發言人受詢時表示,被告自2017年7月起已被停職,也已不在該所學校教書。
發言人說,當局嚴正看待職員行為失檢事件,並將不遺餘力地對那些沒有遵守教育部所制定的行為與紀律標準的職員,採取紀律處分,包括將涉案職員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