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加新加坡環球小姐選拔的27歲「美姐」,趁友人不注意背下其轉帳卡資料後,在網購平台刷下超過2000元,前後三人中招。
被告黃凱琳(27歲)共面對31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Computer Misuse Act)的控狀,控方針對其中4項提控她,其餘控狀待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黃凱琳。(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三名受害人案發時都是被告的朋友。
第一名受害人林宗翰(28歲)在2016年8月通過朋友認識被告,當時被告和男友分手後落寞傷心,林宗翰就陪她出去散心。但一天,當林宗翰上廁所,將錢包放在桌子上時,被告且趁機拿出他的轉帳卡,將其資料背下後,再將轉帳卡物歸原位。
林宗翰全然不知情,直到他發現自己的銀行帳戶出現不明交易,就和被告對質,被告直認不諱。
被告在同年9月7日至24日間共刷了超過730元,主要花在訂票及購物上。
林宗翰聯繫銀行後,成功禁止其中一筆過帳,而被告也已經全數償還林宗翰刷走的款項。
被告也以同樣方式記下另兩名朋友的轉帳卡資料,在訂餐平台Foodpanda、私召車平台Uber、網購平台Lazada、支付酒店Hotel Clover訂房付款及到其他網絡商店使用,共刷走2322.71元的款項。
記者:陸佳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