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女騎腳踏車「闖」黃燈,撞傷過馬路的中年婦,導致婦女前後住院、休養33天,女騎士昨日因疏忽致人受傷罪被判罰款1500元。
英國籍被告傑西卡·莫莉(34歲)被控牴觸一項疏忽導致他人受傷的控狀,受害人是陳珠玉(56歲)。
案情披露,被告去年10月20日下午1時許,在必麒麟街上段(Upper Pickering Street)的最左側車道騎腳車,當她騎至合樂路(Havelock Road)一帶的十字路口時,見信號燈從綠變黃,繼續騎行,結果撞倒正在過馬路的受害人。
受害人隨後被送至新加坡中央醫院,被診斷出右手肘和右膝蒙受挫傷,左膝也有4公分的傷口。她住院三天,院方也給她開了33天病假。
控方指,被告看見黃燈並沒高警惕,導致受害人受傷並養傷多日,要求判被告罰款至少2000元。
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的確存在疏忽,但她事後下車協助受害人,也沒造成重傷。被告熱衷慈善,也是首次犯罪,希望判罰款1500元。
法官做出判決後,也額外要求被告賠償1500元給受害者。(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