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報告諮詢委員會提出建議 協助本地公司推行可持續發展報告

為協助本地公司推行可持續發展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諮詢委員會提出五大建議。當中包括從2025財政年開始,所有上市公司必須作出氣候相關的披露。大型的非上市公司,則從2027財政年起跟隨這個做法。相關公開諮詢從今天起展開直到9月底。
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和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宣布,雙方所成立的諮詢委員會,在諮詢了90多個參與方後,做出了五大建議,包括強制所有上市發行人從2025財政年起提交報告,披露氣候相關信息,兩年後再擴大到年收入至少10億元的非上市公司。
當局也將在2027年檢討,強制年收入至少1億元的非上市公司在2030財政年提呈相關披露的做法。目前只有五個優先行業的上市公司,需要從2023財年起,逐步提供氣候相關的財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