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盜用照片、再用變聲器發聲,23歲女學生假冒成男子,以各種手段要陷入愛情騙局的女郎萬事順從,不但要女郎買遊戲卡、充值遊戲幣、訂購送餐等,還逼對方傳裸照視頻,被判坐牢4個月。
被告彭敏萱(23歲,學生,譯音)面對各一項刑事恐嚇及欺騙罪名,她前天認罪。
案情披露,被告犯案時21歲。她通過約會應用結識當時22歲的受害人,兩人在2020年9月26日轉用WhatsApp聊天。
被告當時在多個聊天平台上使用一名男子的照片作為頭像,並用變聲器發送語音信息,每天和受害人聊天。兩人於同年11月8日確認情侶關係。
「戀愛」期間,被告屢屢以生病或威脅要分手等藉口,拒絕與受害人見面,且不斷要求受害人聽話滿足「他」的需求,以證明對「他」的愛。只要受害人拒絕順從,被告就以分手威脅。雙方分手後,被告又會要求復合,兩人共分合最少14次。

被告彭敏萱被判坐牢4個月。 (海峽時報)
同年12月2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間,被告故意誘導受害人花錢為「他」上網訂餐、購買遊戲卡及樂高模型、充值網購平台電子錢包和遊戲幣等,還讓受害人提供綁定了銀行卡的網絡付款帳號,以便被告上網購買與遊戲相關的物件。
為隱藏身份,被告向受害人提供手機號碼及地址,但不透露單位號碼。受害人幾次在下班後乘德士去買遊戲卡,再送到被告提供的地址,把遊戲卡放在樓梯口,被告待她離開後領取。
被告也多次要求受害人發送裸照證明愛意,受害人起初不斷拒絕,最終抵不過被告的堅持,陸續拍攝了多支裸露影片及照片傳給被告。
受害人最終在2021年5月16日提出分手被拒,她擔心被告散播裸照,18日到警局報案,警方當天傍晚就逮捕被告。受害人前後損失了約4700元。
法官指出,被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犯罪,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判她坐牢四個月。法官批准她展期到下個月13日開始服刑。
另據了解,被告在受害人要求分手時,以裸照勒索1000元,受害者為被告掏空積蓄還去跟爸爸和妹妹借錢。
「交往」期間,被告反覆要求受害人辭職,要她與周圍朋友斷絕聯絡,受害人一一照做,最終向公司支付1566元(5060令吉)的辭職賠款。
被告即使知道受害人每月只賺1600元,也堅持要受害人為他買新遊戲及物件。受害人怕失去戀人,數次答應被告的要求。她起初用積蓄為被告付款,積蓄用完後,又向家人借超過1200元應付被告的要求。
受害人提出分手後,被告威脅要在網上散播裸照,隔日更向受害人勒索1000元,並表明若她無法當日支付,就會把裸照及視頻公開,發給她的親友及前僱主。受害人表示需要時間找工作,但被告執意要她跟父親討錢。
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是獨生女很孤單,希望獲判緩刑監視,但控方斥她不是無知青年,而且預謀幹案,必須坐牢。
代表律師也說,被告犯案時年僅21歲,目前仍在求學。他指被告如今提及此事就會崩潰,也願意接受懲罰,希望法官同意提交緩刑監視報告。
控方反駁,指被告精心設計騙局,利用受害者情感上的脆弱點,切斷對方與他人的聯繫,以避免罪行遭揭發。她還操縱受害人滿足她的需求,使用情感勒索和威脅來確保受害人遵守指示。
控方強調,被告的犯罪性質和情況都表明她不是一個無知青年,而是有計劃地利用受害人,要求法官判她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