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讚美新加坡樟宜機場設施和交通便利的視頻,卻在網上拉開了罵戰,網友們紛紛拿起鍵盤「鍵政」,指責起新加坡的法律太過嚴苛,莫名讓人有種躺著也中槍的感覺……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事情還得從1月21日說起。
當日,有一位叫Hayden Clarkin的網友在推特上發布了新加坡星耀樟宜雨漩渦的視頻,表示自己被新加坡機場的設施驚艷到。
這位網友日常都會分享不同城市的設施和交通,這條誇讚新加坡機場的視頻不過是其中之一。

沒想到,這條視頻只一星期的時間,就收穫了接近2000萬的瀏覽量,足足超了平時貼子瀏覽量的100倍(這位網友貼子日常瀏覽量為20萬左右)。
這一切,是因為一位有著100萬粉絲群體的美國政治評論家Matt Walsh轉發了這條視頻,還評論說新加坡之所以能擁有這些美好的東西,是因為新加坡對毒販執行死刑,也會把破壞公物的、偷盜的抓起來甚至施以鞭刑——換句話說,這些美好的東西的背後都靠良好的治安維持著。

(圖源:新加坡監獄部門臉書)
之後,他借題發揮,批評美國治安不行——「美國沒有這些美好的東西,是因為我們不願意為它們做出應該做的事(維持良好治安)。」

Matt Walsh的這一說本是為了呼籲大家在對待毒販和治安問題上要更嚴格,沒想到,不少人都做出了反駁。 有網友表示犯罪率和刑罰的輕重並不能划上等號:

另一位網友則譏諷地表示,「保守派是否放任政府把任何犯罪者都處以肉體刑罰甚至死刑」:

這不免讓人深思——新加坡的刑罰,真的有這麼嚴苛嗎?
新加坡死刑制度 竟然是最原始的絞刑
據2019年的數據顯示,全球已有70%國家廢除死刑,新加坡是剩下30%保留死刑國家之一。即便如此,新加坡的死刑制度也與其他國家的很不一樣——絞刑。
在其他國家在使用電刑、注射死刑、槍決等方式中,新加坡的這一制度顯得尤為原始(絞刑始於公元前)。

不過,新加坡採用的絞刑為長距墜落形式,通過讓受刑人墜落預定長度產生的力道,造成頸椎骨折。一般來說,受刑人會在0.06秒內失去意識,造成腦死。

(圖源:新加坡監獄部門)
在新加坡,以下幾種罪名如果成立,可以被判死刑:
販毒;
謀殺;
持械搶劫;
非法使用槍械;
綁架;
恐怖主義襲擊,等等
近幾年,新加坡民權組織思考中心(Think Centre)的數據顯示,70%的絞刑是針對與毒品有關的罪行。2017年的所有8起死刑案都是針對毒品相關犯罪,2018年的13起死刑案中有11起也是針對與毒品相關的犯罪。
最為人知曉的,要屬2021年因為販毒被處以絞刑的馬來西亞人納加特蘭(音譯)。2009年4月22日,時年21歲的納加特蘭因走私42.72克海洛因,被新加坡當局逮捕。 他隨後在2010年11月22日被新加坡高庭判處死刑。
在2010至2020年間,他多次申請上訴改判和總統赦免,均被駁回。最終,死刑時間被定在2021年11月10日。

(當時的馬來西亞首相)
2021年11月7日,據《馬新社》報道,時任馬來西亞首相伊斯梅爾·薩布里還為此致函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夠暫緩納加特蘭的死刑,並給予他特赦。

(圖源:Richard Branson)
後來又經過上訴駁回,納加特蘭於2022年4月27日被絞死。
不單只是國家發聲,2022年8月同樣因因販毒罪被絞死的兩名罪犯,還引來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呼籲聲明。

(聯合國在去年發布的聲明)
由於新加坡對重罪定下的死刑,還有英國富豪發文表達反對。
不過,新加坡在應對外國批評者對死刑的質疑已經駕輕就熟(1990年和1995年都發生過類似批評事件),政府很乾脆地邀請他直接來新加坡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展開辯論,但對方沒有接受這一邀請。
新加坡鞭刑制度 令人聞風喪膽
除了死刑,新加坡還有種令犯人「聞風喪膽」的體罰制度——鞭刑。

(圖源:pixabay)
鞭刑是用一根規定長度和粗度的藤鞭抽打犯人的屁股,而且執行官都是經過專門訓練的「猛人」,非常清楚怎樣對犯人身體造成巨大傷痛,同時不會讓犯人留下後遺症。
一次庭審最多只能被判鞭打24下(未滿18歲一次性只能被判10下)。在實施的時候,現場還會有一位醫生監督過程,以防出現意外。一旦醫生認為犯人無法再承受鞭打,剩下的鞭刑就會被轉換成監禁時長。
鞭刑的適用範圍其實很小。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適用條例範圍:
醫生證實身體狀況合適;
年齡介於18至50歲的成年男性罪犯(女性不可判鞭刑);
最高法院有權力判未滿16歲的青少年處以鞭刑,初等法院無權判他們處以鞭刑;
藤鞭不能不超過1.27厘米粗;
死刑犯不會被判處鞭刑(人道主義,不讓他們死前再承受體罰痛苦)。
正因為鞭刑的適用犯人群體範圍較小,新加坡最近又出現了不少兒童遭親屬強姦的報道,並且有些犯罪者的年齡就在50歲以上,律師出身的總統哈莉瑪甚至發出呼籲,直接抨擊這個刑罰應該放寬年齡限制!

哈莉瑪總統在文中表示,由於大部分受害者在年幼時就被自己的父親、繼父或其他男性親屬誘導,在很長一段時間中這些受害者誤認為這是正常行為,直到在學校經過性教育後才開始逐步認識到這是不對的。這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嚴重者甚至開始自殘。 對於鞭刑適用的罪行,則通常是以下幾種:
持武器搶劫(如匕首、長刀、槍);
騷擾、強姦罪;
攜帶毒品小於15克;
逾期逗留超過3個月;
亂塗鴉等。
在1993年,就有一個名叫Michael P.Fay的18歲美國少年,因在新加坡社區內戳破汽車輪胎,砸毀車窗和塗鴉還不承認罪行,最終被判罰款3500新幣和鞭刑12下。
這件事當時震驚美國,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還親自向新加坡政府求情。於是當時的新加坡總統王鼎昌同意請求,將鞭刑調整為4下!
2022年9月,一名新加坡輔警就為了還高利貸,用自己的配槍搶劫放貸公司。

讓人吃驚的是,他竟然在搶劫後,若無其事回去上班,卻在五個小時後就被警方逮捕。
最終,他被判處坐牢16年又6個月,外加18下鞭刑。這也是新加坡保持了16年沒有持槍搶劫案記錄被打破後的第一案。
2022全球法治指數 新加坡是第1名
新加坡的刑罰究竟嚴不嚴,其實是見仁見智的一件事。
不過新加坡政府能一直延續這些處罰,並根據實際情況改變,還是證明了它的有效性。
在2022年的全球法治指數中,新加坡位列第1。
新加坡政府在2022年12月6日出爐的第七版《公共部門績效檢討報告》就有記錄,2021年的新加坡實體犯罪數量下降不少,入室偷竊案的數量更是降至37年最低。
前罪犯的再犯率同樣維持在低水平,2019年時只有20%,是世界上最低的比例之一。
在國防部和內政部2021年進行的調查中,約90%的受訪者都表示對武裝部隊(SAF)保持高度信心,認為內政部在維護新加坡安全方面表現良好。
2018至2021年的內政部調查中,超65%的受訪民眾認為死刑是對重罪(謀殺、販毒、使用槍械)最適合的刑罰,且死刑有助於遏制重罪發生。
可見,一個國家刑罰是否嚴苛並不重要,民眾最能體會到自己被這些法律保護著,安全感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