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家庭醫生生前立遺囑把逾400萬新元定存留給4名子女,在得知自己患癌後添加大女兒與妻子為銀行戶頭的聯名持有人,結果引起家人在醫生逝世後對簿公堂爭產。
邱碧瑩和邱碧蓮是本案起訴人,與母親黃玉琳與大姐邱碧燕對簿公堂,邱碧燕是曾競選新加坡總統、新加坡民主黨黨員陳如斯的妻子。
這起官司於今年5月在新加坡高庭開審,法官本周發表書面裁決。
死者邱文維是一名全科醫生,先後在梧槽和黃埔一帶經營診所多年,直至65歲退休。他在2019年10月被診斷出罹患肝癌,2021年1月在家中意外跌傷後入院,一周後過世,享年90歲。
根據判詞,邱文維於2012年8月立下遺囑,把銀行戶頭中總計408萬新元的定期存款留給4名子女平分,包括當時已與他失和的大兒子邱廷進。
2019年11月,即在他得知自己患癌不久後,邱文維帶著妻子黃玉琳與大女兒邱碧燕到銀行,把兩人添加為他的銀行戶頭的聯名持有人,如此一來,無論是他、黃玉琳或邱碧燕任何一人,都可自行從戶頭提款。同時,邱文維也為遺囑增添補遺,內容包括把定存戶頭中的其中8萬新元送給妻子。
邱文維過世後,邱家三姊妹對於定存款項應歸誰所有產生分歧。
邱碧瑩和邱碧蓮認為,這些款項屬於父親遺產的一部分,但邱碧燕的立場是,父親已將她和母親列為戶頭持有人之一,因此錢是屬於她們兩人的,不應列入遺產。由於邱碧燕曾撥用定存戶頭款項來支付父親的醫藥費,當時戶頭剩餘款項為393萬新元。
承審高庭法官李兆堅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邱文維曾表示要把戶頭存款送給兩名答辯人,考慮到邱文維當時知道自己患癌,他有可能是想到支付醫藥費的問題,才把答辯人列為戶頭聯名持有人。
「就如一個人知道自己因健康欠佳而可能無法打開保險箱,他於是把保險箱的其中一把鑰匙交給另一人」。
法官指出,邱文維決定增加兩名答辯人,即遺孀黃玉琳與大女兒邱碧燕為戶頭聯名持有人,有可能是出於行政原因,方便她們在必要時提款支付他的醫藥費。 事實上,邱碧燕曾從戶頭撥用18萬餘元來支付父親的治癌費用。
法官表示,邱文維在添加補遺時,並沒有修改把定存平分給4子女的遺願。
在法官看來,邱文維是個做事有條理的人,若他有意把錢只留給兩名答辯人,他不會沒有做任何書面紀錄。
法官也接受訴方所說的,邱文維對4個孩子一視同仁,沒有偏袒任何一個子女,這就是為什麼即使他與大兒子失和多年,他仍把兒子列為遺產受益人之一。
法官認為,邱文維的遺願終究是要讓孩子平分定存款項,增添戶頭持有人不代表他打算把錢只留給妻女兩人。
法官考慮後,裁定二女兒邱碧瑩和小女兒邱碧蓮勝訴,即黃玉琳與邱碧燕只是代邱文維持有戶頭定存款項,兩人須把款項歸還邱文維的遺產,交由遺產執行人按照遺囑進行分配。
(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