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0月起,沒有支付公路電子收費的開車人士將會收到簡訊通知;如果在接到通知後的五天內付款,就無須繳付10元的行政費。
目前,開車人士經過電子收費閘門時,如果儲值卡餘額不足或忘記把儲值卡插入閱卡器,而沒有支付公路電子收費,就會在幾天後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發出的書面通知,支付電子收費,外加10元的行政費。
陸交局宣布,10月1日起,當局會向沒有支付電子收費的開車人士發送簡訊通知。如果他們沒有在五天的寬限期內付款,陸交局就會沿用現有做法,以書面通知開車人士支付欠款和行政費。沒有及時付款的人將被罰款70元。
交通部長徐芳達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陸交局每年會發出大約50萬份書面通知給這些開車人士,因此新的安排更省時省力。
「交通部和我們的法定機構從去年就開始了一系列的檢討條規跟工作流程的工作因為我們認為這方面的工作可以為企業、公眾帶來更多的方便,幫他們省時間又省錢。所以我們用這個新的這個做法呢,改善了那個工作流程,我們可以把這個10元的費用去掉。」
部長也說,目前已有10萬輛車子安裝了新一代無閘門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智能行車器。智能行車器可直接探測到和處理未支付的收費。陸交局正在開發新功能,讓車主在沒有支付公路電子收費時,及時發出通知。這項新功能將在明年中推出,詳情稍後公布。
為了確保開車人士收到陸交局的簡訊,並在新措施下受惠,當局提醒他們更新電子政府密碼Singpass網站上的本地註冊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