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鼓勵企業國際化的雙重免稅計劃
為鼓勵企業國際化國際化,如果企業符合資格條件且未經批准,則可對自2012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費用要求自動雙倍減稅,直至指定的支出上限*。這是《所得稅法》第14B和14K條的規定。
企業還可以向新加坡企業發展局或新加坡旅遊局(STB)申請雙重稅收減免:
A. 符合條件的市場擴展和投資開發活動所產生的符合條件的費用超過了指定的支出上限*;要麼
B. 其他符合條件的活動的支出,視具體情況而定。
*對於2012年4月1日至2018課稅年的合格費用,指定的支出上限為每課稅年度100,000新幣,而對於2019課稅年至2020年3月31日的課稅費用,指定的支出上限為每課稅年150,000新幣。
資格活動
未經新加坡企業或STB的批准,企業可以對以下四項符合條件的活動所產生的符合條件的支出要求雙重抵稅,直至達到指定的支出上限:
海外業務發展旅行/考察團;
海外投資考察團
海外交易會;
和由Enterprise Singapore或STB批准的本地交易會。

企業應保留文件以證明支出和目的。超出指定支出上限的支出將需要獲得新加坡企業或STB的批准。有關資格標準,合格活動列表和相應的合格費用,可以要求雙倍減稅。
看這裡
將計劃擴展至有待批准的合格薪金費用
為了為拓展海外業務並為新加坡人創造技能工作提供更大的支持,該計劃在2015年預算中得到了進一步增強,包括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在新加坡海外機構派駐的新加坡和永久居民的合格薪金支出。
認可的公司或公司。該計劃允許的合格薪金開支金額可以雙重抵扣,每個YA的每個批准實體的最高限額為100萬新幣,但有條件限制。
從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企業必須向新加坡企業局申請享受合格薪金費用的雙重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