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9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在6年內多次性侵同居女友的兩名年幼女兒,被判坐牢17年,鞭刑24下。
該名36歲的被告對兩項嚴重性侵和兩項非禮未成年人的控狀認罪。法官近日在下判時,把他面對的另外五項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被告是在2010年開始同受害人的母親交往,隨後搬入女友的一房式組屋同居。兩名受害人把他當成父親看待。但他從2012年起開始向女友的大女兒伸出魔爪,當時受害人只有十歲。
被告在接下來的三年內多次性侵女友的大女兒,直到女友的小女兒八歲的時候,他開始轉移目標,向小女兒下手。
受害的姐妹倆並沒有向外透露被性侵,直到2017年9月,被告再度性侵女友的小女兒,受害人忍無可忍向學校輔導員舉報,才揭發被告的罪行。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