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 年 9 月 23 日新加坡最高法院全景。(檔案照片:CNA/Try Sutrisno Foo)
據報道,新加坡一名男子從4歲起就對女兒進行性虐待,在12歲時強姦了她。
這名36歲的男子於周二(11月8日)對13項指控接受了審判,其中包括強姦、嚴重性侵和向女兒展示色情內容。
檢方稱這是一起「從她上幼兒園到12歲,在她的親生父親手中持續和不正當的性虐待」的案件。
檢察官說:「這名年輕的受害者,已經與她的家人疏遠,現在在警方報告三年後大膽地親自在法庭作證,以便揭開真相。」
檢方稱,這名男子「從小就系統地對受害者進行修飾和性化」。
根據檢方的說法,在2012年或2013年的某個時候,該男子指示女孩在他赤身裸體坐在馬桶上時做出不雅行為,並告訴她不要告訴任何人這件事。在女兒上小學三、四年級時該男子向她介紹了色情內容。
當他的女兒在進入青春期時,該男子開始在家裡內外對她進行性侵犯。根據指控,侵犯發生在主臥室、儲藏室、家庭汽車、用餐區、樓梯、上層雙層床和主臥室的學習桌下。他於2019年8月在主臥室強姦了他12歲的女兒。當時,女孩本應準備大約在一個月後的小學畢業考試。
該男子警告他的女兒,永遠不要告訴任何人這些行為,尤其是她的母親。如果她試圖告訴別人發生了什麼事,她會惹上麻煩。
這個女孩開始自殘,她的一位老師在2019年9月3日發現了受害者手腕上的傷口。在2019年上小學六年級時她向最親密的朋友和同學吐露了心聲。其中一人告訴了她的母親,而母親後來通知了學校當局。
女孩的班主任、校長和學校輔導員將就他們如何在2019年9月13日發現這些罪行作證,並向警方報案。
這位現年15歲的女孩是第一個站出來的。由於她是未成年人,法院採取了屏蔽措施,使她不必見被告。她的證詞是私下聽取的,法庭不允許記者進入。
審判將在本周剩餘時間繼續進行。

來源: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