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39歲的Rames Paramasivam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自己對12歲女孩的三項非禮指控,並被判刑。
2020年11月14日早上,Rames應邀參與了朋友的一個酒店聚會,朋友的女朋友與其時年9歲的女兒(受害者)也在場。
這是Rames第一次見到受害者,隨後他就藉口以帶她去便利店的謊言,將受害者帶回了家。在家中,他要求受害者脫下衣服,對她上下其手。受害者由於擔心自己反抗被罵,沒有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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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受害者就告訴了自己的母親,兩人隨後報警。Rames很快被捕,案發現場還發現了他的精液。
在法庭上,Rames多次捏造事實,不僅聲稱受害者說謊話,還稱受害者的母親是想要藉機勒索自己。法官譴責他口供已經承認自己摸了女童的手,前後言行不一,毫無悔意,判處他42個月監禁和9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