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於獨特的地理位置,新加坡外匯市場發展迅速,外匯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三,僅次於英國和美國。在新加坡活躍的外匯交易市場中,開展外匯業務的銀行、獲批准的外資銀行和外匯經紀商、機構投資者及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是重要的參與者。

據了解,新加坡外匯市場是在70年代初亞洲美元市場形成後,才成為國際外匯市場。資料顯示,新加坡地處歐亞非三洲交通要道,時區優越,上午可與香港、東京、雪梨進行交易,下午可與倫敦、蘇黎世、法蘭克福等歐洲市場進行交易,中午還可同中東的巴林、晚上同紐約進行交易。根據交易需要,一天24小時都同世界各地區進行外匯買賣。此外,新加坡外匯市場除了保持現代化通訊網絡外,還直接同紐約的CHIPS系統和歐洲的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系統連接,貨幣結算十分方便。

新加坡外匯市場是一個無形市場,大部分交易是通過外匯經紀商交易,並通過他們作為連結紐帶,把新加坡和世界各金融中心聯繫起來。

《南華早報》報道:病毒大流行導致全球主要外匯市場交易萎縮,不過東京和新加坡卻逆勢增長——以香港為代價。由於新冠肺炎的衝擊,香港外匯市場的交易量發生了大幅下滑。不過,同樣受到病毒衝擊的新加坡和東京的外匯交易量反而有增長成為亞太地區最大的外匯市場。
進入2020年以來,中美兩國關係日趨緊張,一些分析師擔心這種關係可能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上個月,彭博社援引一份報告稱,美國政府正在考慮打擊港元與美元掛鉤政策的提議,美國可能會通過限制香港銀行購買美元的能力來破壞當前港元的盯住匯率制度。

除了金融業,還有一大波企業也已經搬來了新加坡!
Zoom視像通訊公司宣布在新加坡設立數據中心。這是Zoom首次將業務擴充到東南亞。算上這次的新加坡,Zoom至今已在全球18個地點設有數據中心了。總部設在美國加州聖荷西的熱門視訊應用程式Zoom借著疫情遠程辦公的剛性需求在2020年迅速崛起。

除了企業用戶外,Zoom在新加坡已經被400多所學校和教育部總部自使用其中包括新加坡國立大學等。

Zoom還指出這是它在東南亞的第一個數據中心,且已經啟用了一個月,並已經在本月推出了Zoom Phone服務,擬在下月推出Zoom for Home服務。

德意志銀行將辦公地搬至新加坡
德意志銀行是德國最大的銀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機構之一,總部設在萊因河畔的法蘭克福。

其亞太地區的總部本來設在香港。但由於香港經濟環境下行,接任亞太區執行長的梅倫(Alexander von zur Muehlen)決定搬去新加坡。
德意志銀行駐香港的發言人表示:「我們搬至新加坡初心未變,仍致力於亞太地區的雙樞紐結構。通過在岸開發外匯交易和定價引擎,在新加坡建立電子外匯(e-FX)樞紐。」
曾經的香港,幾乎所有國際大銀行都將地區最高主管都被派駐於此,高盛(Goldman Sachs)、花旗集團(Citigroup)、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等。而現在,被認為是香港「競爭對手」的新加坡似乎更受青睞。 該計劃將使新加坡德意志銀行成為紐約,倫敦和東京等全球第四大外匯中心。
戴森(Dyson)把企業總部從英國倫敦遷移到新加坡
去年一月,「吹風機大佬」戴森公司宣布,其總部將從位於英格蘭西南部的馬姆斯伯里遷至新加坡,以滿足其在亞洲業務增長的需求。

戴森當時指出「我們的大部分客戶和生產業務都在亞洲地區。隨著戴森將電動汽車推向市場,亞洲業務的優勢將持續一段時間,並有擴大的趨勢。」談及選擇新加坡的原因,管理層曾表示新加坡有比較靠近汽車銷售高增長的市場,技術性人才聚集同時有著開放的政策。
除此之外,美國石油界巨頭埃克森美孚公司在新加坡砸十億美元擴廠加強公司在新加坡的煉油設施的競爭力。

網際網路大廠Facebook臉書砸十億美元在新加坡建設亞洲首座數據中心並計劃於2022年開業。

新加坡本國的外匯管理分屬三大機構:金融管理局負責固定收入投資和外匯流動性管理,用於干預外匯市場和作為外匯督察機構發行貨幣;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負責外匯儲備的長期管理;淡馬錫控股利用外匯儲備投資國際金融和高科技產業以獲取高回報。

新加坡無外匯管制,資金可自由流入流出。企業利潤匯出無限制也無特殊稅費。但為保護新元,1983年以後實行新元非國際化政策,主要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規模。包括:銀行向非居民提供500萬新元以上融資,用於新加坡境內的股票、債券、存款、商業投資等,銀行需向金管局申請;非居民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新元資金,如用於金管局許可範圍外的境內經濟活動,必須兌換為外匯並事前通知金管局;如金融機構有理由相信非居民獲得新元後可能用於投機新元,銀行不應向其提供貸款;對非居民超過500萬的新元貸款或發行的新元股票及債券,如所融資金不在新加坡境內使用,匯出時必須轉換成所需外幣或外幣掉期等。

個人攜帶現金出入境有一定限制。根據新加坡政府規定,旅客出入境新加坡時,如果攜帶總值超過2萬元新幣(或相等幣值的外幣)與不記名票據(CBNI),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如實申報全部數額。對於未如實申報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新幣,或被判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所攜帶的貨幣與不記名票據也可能被沒收。上述不記名票據是指旅行支票或可轉讓票據。可轉讓票據即持有人形式、無限制背書、簽發給虛構收款人或一經交付即轉移持有權的票據,也包括已簽署但沒寫上收款人姓名的可轉讓票據,可轉讓票據包括匯票、支票或本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