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被告盜用他人信用卡資料購買奢侈品。 (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對台灣籍男女受跨國犯罪集團指使,專程飛到新加坡犯案,以盜用信用卡資料購買蘋果手機與名牌包包等奢侈品,最終雙雙落網,分別被判監25個月與31個月。
這起案件顯示,跨國詐騙與洗錢活動已延伸至本區域,多國犯罪分子利用科技支付手段犯案,令執法部門防不勝防。
根據新加坡法庭審訊資料,25歲台籍男子楊晨宇與友人因在台灣賭博欠下高利貸,為抵債聽從一名綽號「方」的男子安排,加入一個由「麥翔」主導的詐騙集團,負責到新加坡以被盜信用卡資料購物。
他於今年2月19日與同夥抵達新加坡,從樟宜機場行李寄存櫃取出4部已安裝「Tap Pay」應用程式的手機,隨後根據指示在濱海灣金沙及遠東購物中心等地,以免接觸付款方式購買3部iPhone 16 Pro Max、3部iPhone 16 Pro、AirPods耳機、充電寶及古馳(Gucci)包包,總值約2萬4085新元。
兩人事後將手機變賣,換得9050新元現金,但在2月21日準備出境時於樟宜機場被捕。
30歲台籍女子劉婷玉則在一名髮型師介紹下,成為同一詐騙集團的「跑腿」。她於2月13日首次來新探查物價,幾日後返台,並於2月21日再度來新實施犯罪。
劉女與同夥使用集團提供的手機共犯案11次,購買蘋果手機與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包包等高價物品,盜刷金額達5萬零740新元。
她事後為銷毀證據,將兩部作案手機丟棄,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她於2月22日準備提前返台時,在樟宜機場落網。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跨國犯罪集團,涉案金額龐大,行為嚴重破壞金融體系安全,要求法院判處重刑。
最終,楊晨宇被判入獄25個月,劉婷玉則因涉及更多控狀及銷毀證據,被判監3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