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因違反香港《打擊洗錢條例》,被處以1000萬港元(約173萬新元)罰款。此公告於7月5日發布。
經調查,香港金管局發現,星展香港在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在監控客戶業務關係及盡職審查方面存在缺失,並且未能保存部分客戶的相關記錄,從而違反了《打擊洗錢條例》。
文告指出,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決定這一處罰時,考慮了多重因素,包括星展香港過往沒有與《打擊洗錢條例》相關的處分記錄,並且已經就發現的缺失採取了補救措施,同時致力於改善管控措施,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
香港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洗錢)陳景宏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的盡職審查措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銀行應定期檢視這些措施,以確保它們持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