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一名32歲男子和女友同居並住在女友家,卻背著女友帶15歲未成年少女回愛巢胡搞,還被女友當場抓姦。少女報警後,男子因性侵年齡未滿16歲的少女,前天(9日)被判坐牢18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Don Koh Tong Yong面對三項性侵和指侵一名15歲少女的罪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性侵罪加以提控,另外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少女事發時仍是一名在籍的中學二年級學生。為保護少女身份,媒體不可報道她的姓名。
被告2024至2025年間多次犯案 還錄下視頻
根據案情,被告和少女在2023年認識後越走越近,聊天內容也逐漸涉及性相關內容。
2024年10月期間,被告多次在不同地點讓少女為他口交,甚至在殘障人士使用廁所和停車場的車內與她發生關係。
在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間,被告又至少兩次將少女帶回家胡搞。當時,被告還和女友同居住在女友家裡。 被告之後和少女繼續保持親密關係,他甚至會錄下兩人歡好過程和少女分享。
2025年6月3日下午,被告再次帶少女回女友家,並在客廳發生親密行為。被告女友傍晚6點左右回家時,開門撞破二人行為。
隔天凌晨12點43分,少女報警揭發本案。法庭文件並未披露被告是否已和女友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