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觀華(左)及葉永生。(檔案照)
(新加坡訊) 長城集團董事主席郭觀華稱與合伙人葉永生關係決裂,雙方對簿公堂,庭上揭露集團股份值一億新元,郭觀華指控葉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資競爭對手,還違反兩人間的協定,葉永生否認指責,並指協議內容完全不合理。
長城集團由起訴人郭觀華和妻子創辦,他們在1994年5月開始出租和經營咖啡店和飲食攤位,生意非常成功,1997年擴張到6個地點。
答辯人葉永生原是麗思卡爾頓酒店的廚師,但他在工作上遇到問題,1998年提議跟郭觀華合作,獲得同意參與長城集團的投資,葉永生可得20%至30%的利潤。
長城後來擴大規模,業務分成兩大塊,即出租經營咖啡店,以及房地產。
郭觀華稱,自2010年起,葉永生對集團越來越不上心,每天只用不到兩小時處理行政事務,還背著他在2009年投資競爭對手八達嶺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簡稱八達嶺),葉永生的妻子也被列為八達嶺的信託股東和董事。該公司為郭觀華弟弟郭觀堡的公司。
郭觀華稱,他曾多次質問葉永生是否投資八達嶺,但都沒得到回應,後者直到2016年才承認此事,並同意無條件退出長城集團,雙方也在2018年至2020年陸續制定了三份協定,但對方未執行,因此告上高庭。
案件前天開審,Rajah & Tann LLP律師事務所代表訴方,Dentons瑞德律師事務所代表答辯方。
根據訴方開庭陳詞,第一份協定列明葉永生讓出持有的長城集團25%股權,並辭去10家子公司的所有職位,但保留葉永生在房地產業務的權益。
第二份協定則在兩年後定下,葉永生把持有的4間房地產權益交回給郭觀華,換取568萬餘新元。
他們也在同年11月透過郭觀堡達成第三份協定,由郭觀華買下葉永生餘下7間房地產的權益,葉永生同意雙方各自提交房產估值後,再就最後價格協商。
郭觀華前日供證透露,2018年曾向葉永生提議以2500萬新元買下他25%的股份。這意味著,長城集團股份當時價值一億新元。
答辯人的立場則是,3份協議內容完全不合理,兩人合夥的房地產生意不屬於長城集團,它還包括其他投資者,因此第一和第二份協議不成立。
至於第三份協議,雙方目前仍處協商階段,他先前曾拒絕郭觀華的提議,結果後者不滿進而訴諸法律行動。 由於雙方並未達成共識,此協議根本不具約束力。
根據答辯人的開庭陳詞,辯方傳召的證人中包括郭觀華的弟弟郭觀堡。
郭觀堡8月獲得新加坡公共服務獎章,郭觀華曾登報祝賀,他在刊登的內容寫道:「父母恩,兄弟情。半世父母恩,一世兄弟情。手足情深,血濃於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根據答辯方的開庭陳詞,葉永生否認背叛長城集團,並指郭觀堡起初也在長城集團工作,後來離開集團發展自己的生意時,葉永生曾藉錢給郭觀堡租下咖啡店,後者才會為了答謝他,把部分股份分給葉永生的妻子,同時也分給哥哥郭觀華,後者因此沒有理由指葉永生背叛集團。
葉永生也稱,雙方關係鬧僵打算拆夥的導因,並非他與郭觀堡關係,而是他對長城集團的資金產生疑慮,要求郭觀華提供資金和利潤明細,郭觀華為此大動肝火,兩人關係才瓦解。
郭觀華昨早供證時說,由於葉永生否決兩人之間的協議,因此在2021年10月15日約見他和葉永生之間的中間人、朋友兼生意夥伴朱金榮(譯音),要對方說出兩人之間的確有第一份協議,還偷偷錄音。
他坦言那並非君子之舉,並哽咽道:「我是逼於無奈才錄音」,他對朱金榮感到抱歉,兩人之後也斷絕了往來。
辯方律師追問,是否因知道朱金榮和他並非同一陣線才會偷偷錄音,還問是否因錄音一事對方已不把他當朋友。
郭觀華回說:「我當然當他是朋友,他當不當我是朋友我不知道。」
他強調,錄音是為了保護自己,要葉永生知道他們之間有「君子協議」,希望對方不要一直跟他過不去。
答辯方指葉永生曾為郭觀華夫婦制定婚宴菜單,雙方關係原本友好,但郭觀華卻說:我是有付費的。
郭觀華接受答辯方的提問時透露,1998年在麗思卡爾頓酒店擺婚宴時,婚宴菜單由葉永生負責。
根據郭觀華的宣誓書,他說,葉永生為他和妻子安排豐盛的宴會菜單,並確保酒店員工全力以赴,讓婚禮慶典取得成功,夫妻倆非常感激葉永生。
郭觀華說,兩人在1998年之前只是偶爾聯繫,律師便問,如果往來並不密切,葉永生為什麼會這麼做(處理好婚宴事宜)? 對此,郭觀華說:「我是有付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