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新加坡的男子,分手後多次擅自登陸了前女友的社交媒體帳戶,還用前女友的帳戶和別人聊天,次數達到了100多次!
不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最後他東窗事發,被法官判處了監督緩刑21個月(每天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不得出門),和180個小時社區服務的處罰。

其實,這名男子早在2013年就和前女友分手了。不過分手後發現前女友原來在自己的電腦上登錄過Facebook和Instagram。
於是,這兩個帳號的密碼就被留在他的電腦里了......(話說Facebook和Instagram好像不會提示陌生登錄信息......)
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這人就頻繁地登錄前女友的社交媒體帳號,不僅以此追蹤她的動向,還冒充她和其他人聊天......

當然,最後,他最後還是被前女友發現了......因為他用前女友的帳號加了個陌生人,和陌生人聊騷.......
前女友發現自己社交帳號加了個不認識的人好友,還有留言,於是立馬心生警覺。
就這樣,這名男子就暴露了......
微博上,有網友對新加坡森嚴的法律表示稱讚。

也有默默對這名男子表示「心疼」的網友......

實際上,這名男子觸犯的不僅是《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

圖源:slideshare/benjaminang
還涉嫌觸犯了新加坡最新修訂的《防止騷擾法令》。
在今年的5月8號,新加坡國會才剛剛通過了《防止騷擾法令》的修正案。
在這次的修正案中,不僅簡化了申請緊急保護令的程序,而且還給予了法官更多的權力,決定在發出保護令時需不需要進行刑事調查。

同時,為了應對網絡時代的需要,這次法案的修正也包括將惡意公開他人隱私(doxing)以達到騷擾目的,或鼓動他人暴力攻擊對方的行為,列為新的罪名。在這個罪名下,違法者也可能面臨監禁和罰款的處罰。
所以,這名男子算是剛好撞在槍口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