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和陪酒女浪完...
陪酒女讓喝醉酒的Willy載她回家,
結果他們在途中出車禍,導致陪酒女受傷...
開車送其回家,出車禍!
結果,Willy被陪酒女告了,要求賠償!
...

(圖:來源自網絡)
陪酒女Oh Jin Lian(化名)針對車禍起訴她的顧客Willy(化名),結果法庭宣判,Willy承擔75%責任,但Oh(Oh)也要承擔25%責任。
Oh時在Club De Zara工作,Willy一天晚上跟朋友到那裡喝酒,開了一間包廂,從晚上10點喝到隔天凌晨2點,隨後又到Club Gaga喝到清晨5點。
Oh在Club De Zara招待了Willy一行人,隨後也跟同事們來到Club Gaga,時不時跟Willy一行人一同喝酒。
兩組人在清晨5點準備離開時,Oh和Willy原本要共乘德士回家,但Willy最後決定自行開車送Oh回家。當時,兩人都已經喝醉。

(圖:來源自網絡)
就在途中,他們在中央快速公路出了車禍,負責開車的Willy沒有受傷,只有Oh受了傷,但法庭文件沒有說明她的傷勢。
Willy沒有否認自己疏忽,但他指Oh明知他喝醉,仍搭他的順風車,不應由他負責任。他也指,Oh沒有系好安全帶,並在他開車時拍他的手叫他看她,使他分神。
但是,沒有證據顯示Oh沒有系安全帶,Willy也沒有在結案陳詞中以Oh使他分神為由辯護。如果乘客知道司機喝醉仍然上對方的車,乘客也有助成過失。對此,Oh稱,是Willy堅持要送她,她不知道Willy當晚喝了多少,Willy也擺出一副「適合開車的樣子」。
法官同意,是Willy主動要送Oh回家,但兩人從晚上10點到隔天清晨5點都在同樣的夜店裡,她也有看到他在喝酒,應該知道他喝了多少,知道他不適合開車。
法官認為,Oh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保障自己不受可以預料的傷害,並非完全沒有錯,但Willy同樣逃不了責任,因為他知道自己喝了六、七個小時,還主動要送Oh回家,而且車也是他開的。

(圖:來源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