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不滿女傭手腳太慢,女僱主打傷女傭被判坐牢9個月,並支付4615元(約1萬5294令吉)賠償。
58歲阿妮面對5項蓄意傷人的罪行,指她在2020年3月到11月之間打女傭,踢背、踢腳、用湯勺打背、捏她以及打頭。
被告不認罪,控方針對其中一條控狀進行審訊,法官於上個月判她罪名成立。後來,被告針對其餘4項控狀認罪,案件昨早下判。

案情顯示,受害者是一名印尼女傭,案發時46歲,於2020年2月開始為被告工作。
被告聘有兩名女傭,其中包括受害者。由於被告為朋友的檔口提供咖喱卜等食物,每天清晨5時就要把食物送過去。兩名女傭摸黑起身準備食材,等被告到檔口工作時,還要繼續做家務,以致工作時間長。
受害女傭沒有手機,也沒有休息日,只能在被告的准許下,用被告手機打電話與家人聯繫。
受害女傭手腳慢,有時工作會打瞌睡,被告為此不滿,在2020年9月至11月間,至少4次捏女傭手臂。被告干案時,會將指甲插進受害女傭的皮膚里,以致女傭手臂留下永久性疤痕。
被告下個月5日開始服刑,目前以1萬5000元(約4萬9700令吉)保釋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