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7名外籍人士因在阻斷措施期間,違例在羅拔申碼頭群聚喝酒,今日各被判罰款8000至9000新元(2萬4880令吉至2萬7990令吉)。
7名被告是尼爾(30歲)、派瑞(37歲)、寶阮·布朗(40歲)、布朗(52歲)、麥克(45歲)、詹姆(33歲)和伯尼特(35歲),分別被控一項牴觸新冠肺炎(臨時措施)法令2020。
其中4名被告,即尼爾、派瑞、詹姆及伯尼特,於5月16日羅拔遜碼頭6時許,在未獲准和沒有合理的原因下,在義大利餐廳Rosso Vino附近聚集喝酒;他們被罰款2萬7990令吉。
美籍夫婦寶阮和布朗,在未獲准和沒有合理的原因下,於5月16日傍晚6時左右和奧地利籍的麥克,相約到羅拔申碼頭的TAP酒吧附近聊天飲,而被罰款2萬4880令吉。
他們隨後於本月2日,被控上新加坡法庭。

尼爾(順時鐘起)、詹姆、伯尼特、派瑞、麥克、布朗及寶阮,因違反阻斷措施條例而受到重罰。(圖:海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