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3日訊)女郎戀上已婚男,苦盼能轉為正宮,卻驚覺已婚男劈腿,氣得拿滾燙的水潑向對方下體,造成二至三級的燙傷,留下永久性傷疤。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7月5日,被告扎麗娜(50歲)在住家單位向男友的腹股溝潑了一杯沸水,導致男友燙傷,事後被控上法庭。
被告扎麗娜不承認使用沸水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雙方在2006年交往,被告知道受害者已婚,但對方承諾日後娶她。
不過好景不長,兩人11年來分分合合,被告於2015年開始懷疑已婚男劈腿,之後逮到他和另一女郎外出。
案發當日,被告抑制不住怒火,趁男友躺在沙發熟睡時,拿滾燙的水潑他的下體,造成二至三級的燙傷,留下永久性傷疤。
控方指出,受害者有12%面積被燙傷,主要是在腹股溝,前後動刀3次,進行了兩次皮膚移植,痛楚令他痛不欲生。受害者在2017年10月17日複診時,也還未痊癒。
控方也指出,骨折可通過時間癒合,但燒傷卻會留疤,比骨折來得疼痛。
控方表示,對感情不忠並非罪行,而對方也沒有證據顯示受害者劈腿,即使他劈腿,也不能以此作為傷害他。
代表律師則反駁,受害者事後沒有繼續治療,代表已經康復,並非控方所說的。此外,受害者劈腿在先,再加上已婚的身份,應該是受害者多次背棄被告的信任。
法官要求控方搜出更多案例再做出陳詞,將案件展至2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