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Facebook用戶Muhammad Joe Abdullah早前指出,中央公積金局有一條規則規定,如果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想要放棄其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的身份,他們可以取回他們的公積金,但前提是他們必須不在西馬定居。
實際上,如果一個公民或永久居民想要離開,就必須不在西馬定居,否則就無法提取公積金。
想要永久離開新加坡的人的中央公積金提取表格之內,提取人必須同意以下聲明:

-我不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
-我將永久離開/已經離開新加坡和西馬,並無意在新加坡和西馬就業及定居。
基本上,如果您想離開新加坡並把所有的公積金取出,則必須同意絕不返回西馬或新加坡。
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有人決定放棄新加坡公民身份並移居東馬(沙巴和砂拉越),他們就可以被允許這樣做嗎?但是,如果他們後來決定移居西馬,新加坡政府是否有辦法要求該人退還公積金?
這種情況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但這是為了什麼呢?
這是不是政府用來防止人民濫用公積金制度的方法呢?這可防止人們將所有的錢都帶出新加坡。不過小編認為這些公積金儲蓄可是人民自己辛辛苦苦攢起來的錢,為什麼政府還有如此規定呢?
一位評論者指出,他們的兄弟姐妹可以用他所有的公積金款項搬到吉隆坡。但是,他們沒有說明他們的兄弟姐妹是不是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公民。
而對於就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公民而言,他們只有在55歲之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如果想提早領取公積金的話,他們就必須是介於50歲至55歲之間,並且需要兩年沒在新加坡工作。
因此,以上如此刻薄的條款是針對新加坡公民而已。 CPF網站還說:如果前新加坡公民或前新加坡永久居民之後想返回新加坡以獲得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份的,則需要將提取的金額(包括利息)全額退還至您的CPF帳戶。
因此,一旦您離開,就必須是真正地離開,如果您適應不了外國的生活想回到新加坡繼續當公民的話就必須把你領的公積金全數歸還給政府。也許這是政府讓新加坡人更難離開並帶走他們的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