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真相總會有到來的一天!所以那些用盡手段只為掩蓋事實的做法,最終都會被公開!
本地一名女警察,38歲的高級警曹長,Kalaivani D/O Kalimathu,在處理一樁非禮案時,為了快速結案,竟然偽造受害人的口供,讓受害人背負「報假案」的罪名並被警告!目前,這名女警察面臨偽造文書、提供假資料等多項罪名的指控!

這一事件源自於2年前的一起非禮案。2016年3月27日,受害人報案稱自己遭遇了非禮。同一年4月,這一案件被交給女警察Kalaivani進行調查。她本應該找這名受害人錄口供,但在「安排錄口供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困難」。
同一年12月1日,這名女警官將要被調去另一職位。於是她為了儘快結案,便在11月13日那天偽造了女受害人的口供。

在這份「假口供」里,她將女受害人描述成「過程中也摸了嫌犯,也自己並不介意被摸」。在文件的最後,女警察還以受害人的名義簽了字。
11月25日,她將調查文件呈遞給自己的長官,並表示這一案件不需要再採取進一步行動。等案件到了總檢察署那裡,女受害人便成了涉嫌「提供假信息」。總檢察署指派警員去調查「假信息」的細節及程度範圍。
2017年6月,當女受害人面臨調查的時候,她表示自己沒有錄過這樣的口空,也根本沒有去過警察局。警方核實警局訪問記錄後才發現事情的真相。至此,這名女警察的惡劣行徑才被發現!
這起偽造文書案將於明年1月8日進行宣判。
這一事件也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不少網友建議「這名女警察經受過的所有非禮都應該被翻開重審」:


也有網友認為她不僅犯下偽造罪,還妨害了司法公正,有辱新加坡的聲譽!

「她給非禮案的受害人造成更多傷害,也給警方蒙羞」

還有網友表示「難怪報了案最後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難怪犯罪率總是看起來那麼低」:




那麼,你對這樣的事情怎麼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