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2月22日),一名中國籍男子在新加坡出庭面三項控狀,原因是涉嫌在從柬埔寨首都金邊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試圖偷竊。
據本地媒體報道,這名44歲男子Yi Huaichun於12月15日早上在柬埔寨航空KR751航班上,企圖偷三名乘客的物品。

他涉嫌在上午約9點40分左右試圖從2名乘客的黑色背包偷東西。不到一小時,他又從第三個人的黑色皮包偷東西。
根據《東京公約法》的第3(2)條,締約國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對在新加坡登記的航空器內的犯罪和行為,規定其作為登記國的管轄權。
他在前天的面控表示不認罪。此案件將在明年1月進行審前會議。
偷竊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發生的隔一天,也有類似的事件。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2015年曾發布文告,建議乘客在搭飛機時隨時保持警惕,提防小偷。
當局列出3個防偷竊措施:
隨身攜帶現金或貴重物品,不要放在頂部行李艙內
留意那些在飛行中打開頂部行李艙,和取出行李翻找的乘客
如發現可疑行為,立即通知機組人員

(圖源:阿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