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36歲男子因涉嫌在伍德蘭茲一家幼兒園外的公交站,當眾扇了四歲男童耳光,將於周二(4月7日)被正式起訴。
3月6日下午4時50分左右,KK婦女兒童醫院向警方通報了一起針對這名四歲男童的疑似襲擊事件。警方周一表示,男孩面部多處受傷,傷勢明顯。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在幼兒園外的公交站,突然出手扇了男童一記響亮耳光,行為極其粗暴。事發當日,警方即將其逮捕歸案。
該男子將被控兩項重罪:自願造成傷害與使用刑事暴力,並因受害者未滿14歲,適用「針對未成年人的加重處罰條款」。
根據新加坡法律,自願造成傷害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罰款不超過5000新元,或兩者並罰;使用刑事暴力則可處以最多三個月監禁、罰款不超過1500新元,或兩者兼施。由於適用加重條款,兩項罪名的最高刑罰將翻倍——意味著他可能面臨最高六年監禁!
此外,他還被控故意騷擾,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罰款高達5000新元,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我們對所有涉及兒童暴力的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傷害或威脅未成年人福祉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