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濫用程序』:新加坡上訴法院駁回男子在死刑販毒案中提出的全新辯護——稱自己誤收了過多毒品
新加坡上訴法院近日駁回了穆斯塔基姆·賓·阿卜杜勒·卡迪爾的上訴,維持其因販運「死刑級」毒品而被判處死刑的定罪。
法院裁定,他試圖在上訴階段引入全新的精神科證據,實屬「濫用司法程序」。
在3月24日發布的判決書中,法院不僅確認了他的有罪判決,更直指其陳述「利己且前後矛盾」,毫無可信度。

上訴中突增精神科證據,法院:早該用了!
穆斯塔基姆試圖提交監獄臨床記錄與精神科報告,主張自己在向中央毒品局(CNB)作供時處於混亂或意識模糊狀態,以質疑關鍵證詞的可靠性。
這些材料本可成為翻盤的關鍵——但法院一針見血指出:這些證據根本不是「新」的。
早在一審期間,辯護團隊就已掌握這些資料,卻選擇沉默不提。
法官在判決中直言:「辯護方不僅擁有相關精神科證據……卻主動放棄提出『心智狀態辯護』。」

來源:eLitigation網站
法院痛批:這是「輸後翻盤」的戰術偷襲
法院尤其不滿該申請的「時機」——在庭審敗訴後才突然拋出新證據,意圖借「補充證據」之名,行「重審翻案」之實。
「一個失望的當事人,不能靠依賴本應在初審時提交的證據,來挽回失去的陣地。」法官嚴厲指出。
該申請被定性為「披著補充證據外衣的重審企圖」,構成對司法程序的公然濫用。

來源:CNB官網
辯護立場自相矛盾:是被騙,還是神志不清?
一審時,穆斯塔基姆堅稱:自己手上的毒品是「被強塞的」——來自一個叫「Zack」的供應商,他本打算歸還。
他還聲稱,CNB的證詞是通過「誘導」獲得的。
但到了上訴階段,他卻突然改口,稱自己因戒斷反應導致精神恍惚,才「不自覺」作出矛盾陳述。
法院直指這一轉變「難以自圓其說」:他既說被誘導作供,又說因神志不清根本不懂自己說了什麼——這怎麼可能同時成立?
多重證據坐實:他就是主謀,不是「倒霉蛋」
即便採納新證據,法院仍認為無法撼動原判。
電話記錄、聊天信息、語音留言……樁樁件件都指向穆斯塔基姆深度參與販毒網絡。
其中一段語音中,他親口確認一筆「panas」(二甲基啡)交易,暴露其核心角色。
法院更駁斥其「打算歸還毒品」的說法,指出除他本人陳述外,毫無任何物證、時間線或溝通記錄佐證。

來源:eLitigation網站
上訴徹底失敗,死刑判決鐵板釘釘
最終,上訴法院駁回其全部申請——包括新增證據的動議與對定罪和量刑的上訴。
法院重申:穆斯塔基姆明知且主動持有並意圖販運大量二甲基啡,其罪責無可推諉。
死刑判決,正式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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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改編自新加坡法院與MS News,左側圖片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