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公司謊稱買下中國雲南加密貨幣挖礦公司,騙新加坡超過700名投資者投資670萬元,公司主席的私人助理因參與這項「龐氏騙局」,向投資者收取資金,被判坐牢4年,罰款6000元。
被告是來自中國的陳偉(43歲),他面對15項欺騙以及牴觸付款服務法令、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陳偉參與「龐氏騙局」計劃,被判坐牢4年,罰款6000元。(海峽時報)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的另3名同夥包括楊斌(61歲)、陸煌斌(60歲)和王興鴻(40歲)。3人分別擔任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簡稱A&A)的主席、總裁和技術總監。案發時,被告是楊斌的私人助理。
案情顯示,A&A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間,向新加坡投資者推銷一個加密貨幣挖礦計劃。A&A謊稱購入中國雲南一間加密貨幣挖礦公司70%的股份,該公司擁有30萬個加密貨幣挖礦機器。
A&A向投資者說,挖礦機器可挖掘比特幣(Bitcoin)和乙太幣(Ethereum)等加密貨幣,每天為投資者賺取0.5%的投資利潤。A&A還開發了一款挖礦應用程式,讓投資者能時刻監督投資狀況。
然而,整個投資計劃實際上是「龐氏騙局」,A&A根本沒有購入任何機器或股份。A&A利用新投資者的投資款項,來支付「利潤」給之前的投資者。案發期間共有超過700名投資者上當,涉案金額高達670萬元。
被告負責向投資者收資金
作為A&A的註冊董事以及公司銀行戶口的授權簽字人之一,被告負責代公司向投資者收取資金,隨後將錢收在公司保險箱。每當公司需要現金支出,被告就會按楊斌的指示從保險箱提取款項。
被告還在沒有獲得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從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受聘於A&A,擔任楊斌的私人助理。
根據被告所面對的控狀,投資者遭受的總損失約為110萬元。
被告在2022年2月15日被捕。他曾向公司借了4000元,並收了楊斌給的6000元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