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吉坎貝拉。(圖:朱靜盈)
武吉坎貝拉小販中心的管理者Canopy Hawkers Group被指要求攤販自費送出免費餐,受訪攤販表示,簽合約時已被告知該條款,並強調應遵守合約精神,不應反悔。公眾意見不一,有食客認為免費餐是直接有效的助人方式,但也有人擔心,這種做法若帶有道德綁架的意味,不太合適。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本地美食家司徒國輝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武吉坎貝拉小販中心的管理公司在攤販合約內註明,小販必須自費參與愛心傳遞活動,每個月送出30份免費餐,另外再預留30份免費餐回饋忠誠顧客,一個月得準備60份免費餐。衛生部長兼三巴旺集選區國會議員王乙康對此反駁說,帖文說法不全面。
管理公司Canopy Hawkers Group在社媒Facebook發文澄清,三年前在處理攤位申請時,收到超額申請,每個攤位平均有九人競爭。競標的標準之一是申請者是否願意參與社區回饋,因此免費餐計劃被納入合約條款中。
不過,計劃至今尚未正式啟動。公司表示,已將原本每月提供30份愛心餐的安排,調整為三年內提供100份,平均每月不到三份。這項修改已體現在2023年8月的合約變更上。
此外,由於目前尚未制定符合低收入的標準,攤販並沒有執行的義務,也不會因此受到處罰。
攤主:既然簽約了就不會反悔
武吉坎貝拉小販中心的攤販和食客前天(13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對免費餐看法不一。
攤主陳小姐表示:「簽合約的時候就知道要提供100份免費餐,我也答應了。雖然我有跟管理公司說我只有一個人在工作,可能無法在一天內提供100份,需要分批提供。」
她表示:「簽合同時就已經答應了,不能因為人手不夠而反悔。」
銷售行業任職的食客李先生表示,如果是三年內送出100份免費餐,等於是1000天送100份,占比並不高。他認為攤販可以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多收兩毛錢,用來幫助低收入家庭。
李先生說:「一兩毛錢對大多數人來說還可以接受」。他也建議,管理方可以考慮減免租金,作為替代方案。
李太太則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太合理,因為攤販也很辛苦,是要賺錢的,改成讓消費者自願捐助一兩份愛心餐會更好。她也建議,政府可以提供協助,從協助低收入家庭自力更生或增加收入的角度出發,會是更理想的做法。
食客:應集思廣益 眾人拾柴火焰高
任職律師的婁先生認為這項計劃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如果帶有強迫或道德綁架的意味,就不太合適。他表示,社區也可以發揮調動作用,比如鼓勵食客捐一兩塊錢,不僅是支持弱勢群體,也是一種對孩子的教育方式,讓他們了解社會上不同群體的需要。
婁先生說:「讓大家提想法和建議,集思廣益,眾人拾柴火焰高,不管是小販、食客、學生,有人出錢,有人出力,有人幫忙宣傳,大家都來做貢獻。」
58歲的食客符先生則認為,小販必須非常清楚合約內容,不能含糊,要看清楚是「可選擇」(option)還是「必須執行」的條款。如果是必須執行,小販簽了合約就表示雙方都同意;如果是可選擇的,小販則有權決定是否提供。
他也認為,免費餐的方案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能夠幫助到低收入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