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去年1月到前天為止,消費者協會共收到18起關於先買後付的投訴,包括付款碰到技術問題,以及無法追回退款等。消協會長楊益財表示,他最近向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旗下的先買後付工作小組成員提出了五項建議,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
消協會長楊益財發博文說,五項建議中的其中一項是在進行交易前,服務商必須清楚向顧客闡明追回退款和化解爭端的途徑。
其他建議還包括,允許消費者設置購買頂限,同時限制先買後付服務供應商對消費者可徵收的罰款金額。
另外,服務供應商應該在廣告中註明消費者無法償還分期付款時所應支付的款項,包括遲付的費用,以及累積的債務。
楊益財也建議,制定程序來評估首次使用先買後付服務的消費者的信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