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德士司機爆粗口動粗 電動腳踏車騎士被捕被控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電動腳踏車騎士涉嫌向一名德士司機爆粗口和動粗,被警方逮捕,並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表文告說,當局5月29日晚上7點20分左右接到報案,指一名電動腳踏車騎士和一名德士司機在馬里士他路一帶,發生爭執。
初步調查顯示,坐在后座的德士乘客打開車門時,51歲的電動腳踏車騎士撞到車門,因此同司機發生爭執。期間,騎士被指向德士司機爆粗口,還拳打司機的臉,導致他鼻子大量流血。騎士也被指企圖用鐵桶攻擊德士司機。
文告說,電動腳踏車騎士7月3日被控蓄意導致他人嚴重受傷、蓄意傷人和蓄意騷擾的罪名。
穿褐色長袖衣的陳友發在面控時表示有意認罪,他目前不打算聘請代表律師,但懇請法官儘快讓他認罪服刑。
根據控狀,這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5月29日晚上7時23分至7時30分之間,地點在馬里士他路第330座組屋附近。被告涉嫌對一名德士司機飆髒話,並用鐵桶和拳頭攻擊對方,導致後者骨折。
新加坡警察部隊2日發文告說,初步調查顯示,案發前,涉事德士上的乘客開門下車,騎電動腳車的被告被指與德士車門相撞。接著,被告涉嫌找司機理論,引發了語言和肢體衝突。
據了解,德士司機的鼻樑骨折。
案件暫定7月17日過堂。
蓄意重傷人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罰款,或鞭刑;蓄意傷人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牴觸防止騷擾法令若罪成,則可被判坐牢最長六個月,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