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鞭刑不僅會給受刑者肉體帶來極大的傷痛,還會導致受刑者在精神上有羞恥感,更會留下極大的心理傷害。以下,觀察室從新加坡鞭刑起源、鞭刑使用範圍、行刑過程及產生傷害後果等四個方面,為大家詳細的介紹新加坡鞭刑。
一、新加坡鞭刑的起源
新加坡鞭刑實際上來源於英國。新加坡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在英國人統治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時期,編撰了《海峽殖民地刑法第四條例》,將鞭刑納入其中。1965年,新加坡正式獨立,成為了一個主權國家。獨立以後的新加坡不僅在法律中保留了鞭刑,還將鞭刑的懲罰範圍擴大。

二、新加坡鞭刑的適用範圍
在新加坡並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罪行都適用鞭刑,在《新加坡刑事訴訟法》中明確的規定了鞭刑的適用範圍。以適用人群為例,必須是男性、18周歲-55周歲,身體狀況經過醫療官員證實能夠承受以後,才能夠實行鞭刑。而女性、不滿18周歲、50周歲以上的男性而不能適用鞭刑。一名犯人最高只能判處24下鞭刑,而死刑犯則不能判處鞭刑。在新加坡可能會判處鞭刑的有以下罪行,搶劫、嚴重偷盜、破門行竊、性侵犯、強姦、非法吸食毒品、破壞公物(包括塗鴉、噴漆、標記或刻印於任何公共或私人財物)、騷亂、非法擁有武器等近40項罪名。


三、新加坡鞭刑行刑過程
新加坡鞭刑的行刑官一般選擇身材健碩,甚至是由武學功底的壯年男性擔任。在成為正式的行刑官以後,需要經過6個月以上的特別訓練,用沙袋、假人等練習鞭刑的力量、協調性與精準度。一般而言,新加坡行刑官需要達到最低時速160公里和至少90公斤的打擊力道,才能成為正式的行刑官。行刑官使用的鞭子被稱為藤條,長度1.2米,直徑約為1.27厘米。
在行刑時,犯人需要全裸,走到木製『A』字形刑架前,面向刑架站立,全身從胯部彎曲,屁股翹起,以彎腰將近90度的姿勢等待受刑。行刑官必須用盡全力施行,一般而言,在3鞭以後,犯人會感到異常痛苦。

四、新加坡鞭刑的傷害
新加坡鞭刑的可怕之處不僅僅在於肉體上的疼痛,還在於精神上的羞恥感與心理上揮之不去的陰影。鞭刑需要犯人全裸受傷,其羞恥感可想而知。此外,鞭刑在施行之前不會通知犯人受刑時間,極大的增加了犯人的恐懼感。通常而言,鞭刑還會留下永久性傷疤,將成為受刑者揮之不去的夢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