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漢買榴槤,先是「試吃」被拒,再來要攤販保證榴槤肉苦,還掏出一疊鈔票裝闊氣,女助手找錢時把10元鈔票放桌上,壯漢突然發飆,指女助手沒禮貌,當場氣到掀桌,打翻盒裝榴槤和摔壞兩台手機。壯漢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為買兩個榴槤被罰3000元。

壯漢掀桌後快速走人,職員報警並追上前拍下他的照片。(受訪者提供)
《聯合晚報》報道,這名火爆的中年漢是魏寶德(譯音,48歲),他面對三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惡作劇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他前天(2月2日)承認兩項控狀,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罰款3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7月6日下午4時許,到義順一個榴槤攤幫父親買榴槤。他向25歲年輕女攤販要求苦味的榴槤,但女攤販表示她的榴槤一般介於苦和甜之間,沒法保證選到的榴槤會是苦的。
被告接著要求試吃,女攤販指疫情期間不可試吃,但她建議被告可當場購買榴槤再試吃。
被告同意,他買了一個榴槤並試吃後,滿意榴槤的味道,要求女攤販再給他挑一個味道相似的榴槤。
女攤販再次表示沒法保證榴槤的味道,被告於是直接購買第二個榴槤。
當女攤販把榴槤裝盒時,被告將錢交給一名女助手,對方將找回的10元放在桌上,但被告沒有留意到。
他過後向女助手討錢時,女助手直接指向桌子,結果這一舉動激怒被告。
被告不滿女助手的語氣,也認為她將零錢直接丟在桌上。
雖然女助手否認這麼做,但惱羞成怒的被告,當場氣得掀桌,打翻多盒榴槤,掉地的榴槤無法再出售。另外,女攤販和女助手的手機也應聲落地,螢幕當場碎裂,造成她們損失140元。
案情顯示,當時被掀起的桌子撞到女攤販的左手肘,被告翻桌後掉頭就走。
一名結識女攤販和被告的朋友見狀趕緊上前調解,他攔下被告後,建議被告友好地解決問題,被告後來也有意對女攤販作出賠償。
記者:王英慧 曾琬瑜
攝影:鄔福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