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犯罪指揮部與七個陸路警區在2026年8月13日至8月26日期間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專項行動。共有149名男子和82名女子(年齡在15歲至76歲之間)因涉嫌擔任詐騙分子或「錢騾」(洗錢水手)而協助調查。
據信,這些人涉及超過721起詐騙案件,主要包括電子商務詐騙、網絡釣魚詐騙、招聘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以及抽獎詐騙,受害者損失總額約為410萬新元。
相關人員目前正因涉嫌欺詐、洗錢或無證提供支付服務而接受調查。根據《1871年刑法》第420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罰款。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在新加坡無證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處以12.5萬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詐騙分子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鞭、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 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錢騾」,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案》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員都將被追究責任。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的人員——無論其處於被調查且被評估為有風險階段,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進一步協助詐騙。
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公眾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ScamShield 熱線 1799。任何掌握此類詐騙信息的人員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8月27日 上午1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