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分別涉在冒充政府官員騙局中充當錢騾,協助不法之徒收取款項,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落網後前日被控上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文告說,兩名年齡分別為24歲和35歲的大馬男子,因涉冒充政府官員騙局而被控上庭。
在第一起案件中,71歲女受害者於周一報案稱墜入騙局。她說,開始時收到一名自稱多元貨幣平台YouTrip職員的來電,稱自己的帳戶出現一個未經授權交易,被人用來購買旅遊保險。
女受害者否認購買旅遊保險,對方跟著指示她與一名自稱來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官員通話。「金管局官員」隨後稱,受害者涉及一起洗錢案的調查,並發給她一份偽造新加坡高庭庭令的文件,要她交出資產協助調查。受害者隨後將價值約1萬6000元的珠寶首飾等物品交給一名陌生男子。兒子得知時已經來不及阻止,只好報警處理。
在另一起案件中,警方於周二接到報案。一名受害者接到陌生來電,對方稱有人利用其身份註冊一張第一通(M1)電話卡。受害者否認後,對方便將電話轉給一名所謂的「警務人員」。
這名冒充警方的騙子隨即要受害者協助調查,將3萬9000元現金交給一名陌生男子。受害者交出錢才察覺被騙,於是報警。
經過一番調查,以及在移民與關卡局的協助下,警方網絡指揮處確認,涉及兩起案件的分別是一名24歲男子和一名35歲男子。
24歲男子在星期二,也就是干案後一天落網;35歲男子則在同一天於兀蘭關卡被當場逮捕。初步調查顯示,兩人相信受跨國詐騙團伙指示,幫助他們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之後轉交其他人。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1條,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判最長10年監禁或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逾30大馬男女當「錢騾」被控
警方透露,近期持續有大馬人來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
根據此前報道,入境充當詐騙案「錢騾」在本地落網被控的大馬男女,去年有超過40名;但今年不到半年,已有超過30人落網被控。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犯及詐騙團伙成員或招募者將面對6下至24下鞭刑。協助詐騙犯洗錢或處理詐騙所得的「錢騾」,也可能被判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不明者,或遵從指示將物品放在某處讓他人前來領取,以及不要和他人共享螢幕或分享登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