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羅斯男子和新加坡女子面對22項控狀。(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俄羅斯男子涉嫌招募多人擔任公司董事,再與一名新加坡女子串謀,讓身份不明的人士控制公司銀行戶頭,協助清洗涉及海外詐騙案的贓款。
兩人周五被控,共面對22項控狀。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35歲的俄羅斯男子面對14項控狀,42歲的新加坡女子則面對8項控狀,包括洗錢、教唆他人未經授權存取銀行戶頭等牴觸公司法令的罪行。
根據文告,俄羅斯男子在2020年至2021年,通過他在新加坡設立的企業服務公司,為當地及外國客戶提供公司秘書服務。
他除了擔任其中一家客戶公司的董事,也招募上述新加坡女子及另外兩人,擔任至少5家公司的獅城董事。
女子隨後為公司開設銀行戶頭,並掌控她擔任董事的兩家公司的其他銀行戶頭。
調查發現,俄羅斯男子之後與女子串謀,讓身份不明的人士控制這兩家公司的銀行戶頭。
2021年3月至6月,其中一個戶頭收到超過1萬6200美元(22萬1500新元及約10萬澳元),這些款項疑似來自針對海外受害者的詐騙及投資騙局所得。
新加坡警方調查時,女子無法對這些資金作出合理解釋。
同年11月,另一間公司銀行戶頭收到近16萬4000美元,款項來自一名海外受害者遭遇的投資騙局。
調查顯示,男女兩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們參與的安排,是在協助不明人士保留或控制犯罪所得。
除了上述兩個戶頭,女子還涉及另一筆超過43萬零700新元的可疑款項。
她原本預計通過名下第3家公司的銀行戶頭收取這筆款項,但由於轉帳失敗,她於2020年12月23日,把一張同等金額的支票兌現成現金,再交給俄羅斯男子一名身份不明的同夥。
警方追查發現,這筆錢來自一起針對海外公司的詐騙案,女子因此另面對一項洗錢控狀。
此外,俄羅斯男子還涉嫌招募兩名新加坡人士,分別擔任兩家公司的董事,並告訴他們無需監督公司的運作或銀行戶頭。
其中一人被要求開設公司銀行戶頭,另一人則被要求交出戶頭的控制權。
男子也涉嫌隱瞞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身份,欺騙銀行開設戶頭,並串謀教唆使用偽造文件進行欺騙。
他也與保釋擔保人達成協議,承諾賠償對方因提供保釋擔保而可能承擔的責任。
根據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部分洗錢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監禁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另一些涉及持有可疑犯罪所得財產的洗錢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5萬新元,或監禁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