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女子楊琇雯(譯名),為了減肥去做抽脂手術,卻因醫生在抽脂手術中的疏忽行為,而不幸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前天(11月26日)法庭裁定,外科醫生符志汶(譯名)需賠償559萬9557新幣。

(圖源:Sammie W. King)
2013年6月28日,楊女士卻在手術開展後的4.5小時後,宣布死亡。事隔七年後,楊女士的丈夫起訴醫生。

小補充
2010年7月,楊女士第一次尋求符醫生的協助,進行大腿抽脂。
2011年7月,楊女士再次尋求符醫生,抽取腹部的脂肪,填充到大腿。
2013年6月,楊女士再次找符醫生,因為她對抽完脂後的大腿曲線並不滿意,希望醫生幫她完美大腿曲線。
手術後,她的身體產生排斥反應,並出現併發症;坐起來咳嗽再躺下後,就沒再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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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疏忽?
前兩次的手術都沒有出現這些症狀,第三次的手術到底出了什麼錯?訴方這麼分析:
符醫生手術前,沒有清楚且詳細地向楊女士分析手術風險。看診記錄顯示,兩人的討論主要圍繞手術費。
手術記錄也不完整,甚至出現令人費解的修改痕跡。
楊女士陷入昏迷後,符醫生24分鐘後才撥電呼叫救護車。
楊女士的死亡原因是脂肪栓塞綜合症,也就是脂肪阻塞了她的血管,以致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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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560萬?
楊女士的丈夫究竟是怎麼算?
楊女士生前是製藥公司高管,年收入約42萬。她是家庭主要的經濟支柱。
當年,家中還有兩個正值青少年的兒子,13歲和17歲。楊秀文當時也還在奉養父母。綜合以上,法官判給楊女士的先生140萬,大兒子9萬7千,小兒子12萬2千,和供養雙親9萬4千。
楊女士生前投資的產物、股票等,也被納入賠款的額數。法官判給380萬。另外還有遺產索賠,包含喪葬費、診療所醫療費,和家屬喪親精神賠償,共3萬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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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怎麼說?
為什麼法官會認定訴方贏?
法官說,他認為符醫生是一位稱職的外科手術醫生,但不是受專業培訓的抽脂醫生。所以抽脂程序並不夠專業。
楊女士發生併發症時,符醫師沒有馬上呼叫救傷車,耽誤了急救時間。身為醫生,他應當即時處理。
符醫生原先還怪罪國大醫院的醫生沒有即時搶救,造成楊女士的死亡,但後來取消控訴。
符醫生未能像一名稱職的醫生完成手術,疏忽行為導致病人喪命。

報告顯示,符醫生為楊女士進行注脂肪的手術時,用的是一支「鈍末端注射針」,置入脂肪到楊女士的腿中;後續治死的原因就是脂肪栓塞綜合症。
